可可 发表于 2017-7-15 10:20:17

不能将痛苦当享受

可可短笺(327)不能将痛苦当享受
——————————————————————————————————————————————    有位先生给我留言说:“错与对都是一个过程,亦是人生的一种历练,走过了看过了,足矣;坏与坏都是一个状态,亦是人生的两个方面,得到了经历了,足矣。幸福是一种享受,痛苦又何尝不是一种享受。”    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我回复道:
    你想说要辩证地看问题,但你说的不客观的、是强调主观主导的作用。就如“我想痛不是痛、而是享受;我想黄莲汤不是苦得难咽下,而是蜜”一样,你这个观点与唯物论是相悖。    对所犯的错误不必在意么?这就看你犯的错是什么性质的了。有的小错当然可以忽略,没必要放在心上;而有的错误却没有下一秒钟的改正机会、有的错用一生也无法忏悔赎罪;有的错没有任何理由还让它继续下去。比如对上世五十至七十年代中共和老毛犯的极左路线错误,这样的错误能不在意吗?能不狠狠反省、纠正、消除影响、从中吸取教训,并对犯人(可能是自己)加以惩罚、警醒世人吗?    痛苦可以使人反思和觉醒,但那绝非是好事、幸事。痛苦是享受?说这话的人若不是病态自虐,那他一定是在说谎。    痛苦是人的大脑会对肉体、精神上的伤害的产生的化学反应,之后释放出一种令人感觉到不适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发出警告,使人及时停止伤害、反省错误和采取措施补救。这是人何时小宇宙规律系统中的“防御系统”规律。    将痛苦一种享受是在企图破坏人体这种“防御系统”,令人的大脑中的预警系统中病毒,对错误和危险的警觉失去敏灵、甚至完全失效。违反自然规律都不是聪明的做法。痛苦是上帝让人保持警醒、预防、应急和规避有害事物的“防御系统”的功能罢了,当然重要,但它的出现绝非预示有好事出现,而是坏事来临了。    正与反、矛与盾、黑与白、阳与阴、好与坏、痛苦与幸福、是与非……一切对立的事物都是有条件性的、相对独立的、有分明的界线的,不能混淆和互换的。否则,我们就会落于诡辩主义和无条件的“虚无、泛是非主义”的陷阱之中。不能将痛苦当享受,正好不能将耻辱当荣耀一样的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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