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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关于恭城县辖区201省道“6.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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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17:28: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关于恭城县辖区201省道“6.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2015年6月14日,恭城县辖区省道201线131KM+400m路段发生一起死亡3人,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  事故经过、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救护情况
2015年6月14日12时10分许,蒋某某驾驶一辆桂CK1692东风牌大型普通客车沿省道201线由全州县方向往恭城县方向行驶至131KM+400m路段时,与对向行驶的一辆桂HNF853豪光普通二轮摩托车(该车驾乘人员共3人,经查3人均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发生碰撞,造成二轮摩托车驾乘人员张某、张某、黄某某3人当场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事故发生后,恭城县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和公安、交警、交通、武警、消防、安监、民政、卫生等部门的负责人先后赶到现场指挥抢救和事故处理工作。出动2辆救护车、2辆清障车,医护人员、施救队人员及公安、交警40余人参与现场抢救。随后,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领导及时赶到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善后工作。
事故现场现已于当日16时40分许恢复通车,善后工作有序开展,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二、现场勘查和调查取证情况
2015年6月14日12时35分许,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值班室接110指挥中心指令:在恭城瑶族自治县栗木镇五福小学路段,有一辆客车与一辆二轮摩托车发生交通事故(两车均未报车辆号牌),值班人员通知就近的栗木镇派出所到现场,后栗木派出所报来称该起事故已死亡3人,要求交警立即赶往事故现场处理。接到指令后,交警大队当日值班领导立即带领值班民警于13时10分赶到事故现场进行前期处置,经初步勘查发现3人当场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后事故处理中队、秩序中队民警及协警员共16人赶到现场,开展交通管制、现场勘查、疏导交通工作。并立即向县委办公室、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自治县公安局、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桂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等相关单位报告事故的有关情况。
三、当事人、车辆基本情况:
1、大型普通客车驾驶人:蒋某某,男,1973年6月9日出生,家住广西全州县枧塘乡土桥村委桐塘村,准驾车型:A1A2,初次领证日期:1998年12月04日。
2、桂HNF853豪光普通二轮摩托车目前尚未确定驾驶人。
3、肇事大型普通客车:车牌号:桂CK1692,厂牌型号:东风牌EQ6790PT3,车所有人:全州县客运公司,车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02日,检验有效期止:2015年12月31日。核载27人,发生事故时该车实载9人。
2、肇事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号:桂HNF853,厂牌型号:豪光HG125,车所有人为:张某,车辆登记日期:2006年1月24日,检验有效期止:2012年1月31日。核载2人,实载3人。
四、对该交通事故的初步处理意见:
(一)、事故中死亡的3人由桂CK1692大型普通客车方垫付丧葬费通知死者家属按规定对尸体进行处置。
(二)、其他工作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相关规定开展。
(三)、对驾驶人的处理待责任认定后按责依法处理。
(四)、“6.14”较大交通事故伤亡惨重,县交警大队等有关部门将采取有力措施,防范类似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五、事故原因及当事人责任分析(正在调查中)
                  恭城瑶族自治县对外宣传办公室
                  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五年六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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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18:33:4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江苏省苏州市 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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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鉴于此通报属第一次官方通报,相关细节建议持续发布:双方驾驶员酒精检测,摩托车主信息,当日气象预报情况,肇事客车最后停车点与事故原始点变更说明。个人认为这样才能形成一个完整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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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31:4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瑶仁 于 2015-6-16 08:17 编辑

为什么有以上建议:第一,大家都认为客车现在所处点明显是超道停车;第二,客车所在道路位置大家认为是客车有超车的行为。因为死者为弱者,但大家都忽视了死者的责任:一是无驾驶执照;二是超载,三是无头盔穿拖鞋驾驶,第四点是否酒驾就看检测结果了,至于是否超速,有上面三点也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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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额  就这样完了 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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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34:0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处理结果还要详细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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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37: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假如客车事发时没有越线行驶,有驾照的网友都应该知道是哪方的责任了。记住,我讲的是假如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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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40: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摩托车主将车辆让没有取得驾驶执照者驾驶,出了事故车主该负什么责任,大家都懂的。在这里只是提醒下大家要懂得保护自己,没有为哪方开脱责任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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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4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瑶仁 于 2015-6-16 08:13 编辑
红通通 发表于 2015-6-15 21:34
处理结果还要详细点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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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46: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瑶仁 于 2015-6-15 21:50 编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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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1:52:2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叠彩区 联通
    关于恭城县辖区201省道“6.14”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445 / 作者:罗少爷 / 帖子ID:117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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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2: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说到底还是家长和交警的责任,家长不教育好自己的仔,没有驾驶证你让他开什么,年纪那么小你让他开什么,都是平时自己不以为然的结果。说到交警了,你们的眼睛那里去了,恭城街上每天那么多无牌照的打屁虫哄隆隆的跑上跑下,,都是一些豆子鬼,你们如果说没看见,也许只有李克强才会相信。你们如果管一下,还会有那么多的未成年人飙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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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2:41: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客车司机很可怜,前两年买线路就花了八九万买的这条线路,前不久才无责任事故赔了二十多万,之所以知道,因线路都要在灌阳停半小时搭客,这次事故经消息人士透露,摩托车三人的雨衣忽然翻起,看不清路,客车为躲避三人,向左让撞到了三人,责任由交警队划分,有赔,这样打司机二夫妇,是人也看不下去,你摩托车搭三人本来就不合法,无证,还穿拖鞋,也是司机老实,不然暴点的人,会想以经撞死三人了给你们这样打在搞死几个又算条卵,捞你妈b的,旁边公安也是吃屎你的,看着人挨打,不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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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2:42: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司机可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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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15 22:50: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如果是我这样被打,不在搞死几个决不罢休,你像这样的事故,司机也可能从此垮了,还有可能坐好几年牢,可怜的全州佬,事故交警可判定何必这样打人,还要下跪,是我的话,跪你妈野老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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