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6日14时许,恭城公安局栗木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栗木某村水沟边有人用电鱼机电鱼。 接报后,栗木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当场查获两名电鱼男子,渔获物若干。随后联系渔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经调查,电鱼的两名男子均姓刘,系栗木镇某村人。当天到朋友家吃饭,因离晚饭时间尚早,打算到村子水沟边电鱼晚上食用。岂料,刚电不久就被民警查获。民警对两名电鱼男子进行了法制宣传教育,并当场没收用于电鱼的工具1套及渔获物0.43公斤。
又有恭城“电鱼人”以身试法
又有恭城“电鱼人”以身试法
经询问,两名男子对其在禁渔期内实施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两名男子均被恭城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又有恭城“电鱼人”以身试法
又有恭城“电鱼人”以身试法
非法电鱼不仅对环境危害极大 甚至还会触犯刑律 希望广大群众要严以律己 切勿非法电鱼,破坏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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