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负农时不负春,又是一年春耕忙!自家山场、自家果园、自家田地随处可见老百姓忙碌的身影,却忘了:火,信马由缰,便可毁林万亩,给森林带来毁灭性伤害,留给自己的也是法律的“牢笼”和不尽的伤痛!
恭城县森林公安局始终对森林火灾肇事保持高压打击态势。近日,破获失火案3起,依法刑事拘留 2人,执行逮捕2人,取保候审1人,移送起诉1人,有效震慑了野外违规用火违法行为。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这些火灾是怎么引发的 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
2月17日14时,森林公安局接群众黄某报警称:恭城县栗木镇六岭村狗牙石山场发生山火,并且烧毁了他家的林木,请求派人查处。 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立即前往现场进行勘查。经调查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如实供述了当日在自家李子园违规燃烧杂草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过火有林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2月25日,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1日经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3月15日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2月20日,森林公安局接群众尹某某报警称:恭城县嘉会镇吉山村牛形垒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请求查处。 接警后,森林公安局民警多方走访调查,经过2天奋战,将嘉会镇吉山村牛形垒山场失火案侦破,抓获犯罪嫌疑人毛某某。经审讯,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如实供述了其在自家山场烧地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过火有林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3月8日,犯罪嫌疑人毛某某因涉嫌失火罪被依法刑事拘留,3月16日经检察院批准执行逮捕。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2月5日14时许,森林公安局接恭城县应急管理局报警称:在恭城县恭城镇白马村一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请求派人査处。 经初查,在恭城县恭城镇白马村斗斗山山场发生森林火灾,犯罪嫌疑人汤某某如实供述了燃烧板栗树树叶不慎引发森林火灾的事实。经林业技术人员鉴定,过火有林面积达到刑事立案标准,3月3日立森林失火案。3月23日,森林公安局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汤某某采取强制措施。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林”近火为“焚”,一字足以警醒!“心”至真乃“慎”,万勿掉以轻心! 春季一般是森林火灾的多发季节,气温回升较快,空气干燥,又是多风季节。此外,清明节也将临近,请广大群众谨慎用火,合法合规进行野外用火: 不携带火种进山 不在林区吸烟 不点火照明 不在山上野炊、烧烤 不在野外烧纸和燃放烟花炮竹 不在野外烧荒、不烧田埂,不烧秸秆 监护未成年人和特殊人群不在野外玩火 不在林区乱扔烟头 开展鲜花祭祖等“文明祭祀” 活动
“林”近火为“焚”!恭城县森林公安局连续破获3起森林失火案
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造成伤害的,依据《森林防火条例》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林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过失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二公顷(即30亩)以上的,或者过火疏林地、灌木林地、未成林地、苗圃地面积四公顷以上的(即60亩)应予以立案追诉。犯失火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发现森林起火后请广大人民群众第一时间拨打全国统一森林防火报警电话12119。
来源:恭城警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