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48491|回复: 104

[晚8点红包帖] 有必要在朋友圈公开恋情或者秀恩爱吗?说说你的看法

  [复制链接]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21-8-13 16:30: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你会在朋友圈公开恋情吗?

在朋友圈发布另一半的内容,

你们觉得有必要吗?

有必要在朋友圈公开恋情或者秀恩爱吗?说说你的看法

有必要在朋友圈公开恋情或者秀恩爱吗?说说你的看法36 / 作者:论坛小编02 / 帖子ID:288043


有必要在朋友圈公开恋情或者秀恩爱吗?说说你的看法621 / 作者:论坛小编02 / 帖子ID:288043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6:34: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有吧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6: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最好要吧
avatar
  • TA的每日心情
    yl慵懒
    2024-7-23 10:03
  • 签到天数: 217 天

    [LV.7]常住居民I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6:54:5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老话说的好,秀恩爱,死的快有必要在朋友圈公开恋情或者秀恩爱吗?说说你的看法102 / 作者:肥皂沫沫盘 / 帖子ID:288043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7:11:3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看个人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7:26:0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首先你能看到他/她的朋友圈,是你的荣幸,至于别人发什么你爱看不看,不看就屏蔽或者删除好友也可以。自由着,且行且珍惜!毕竟朋友一场,相遇是缘分。
    像我,十多年前的微信好友都有,我从来不删除。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7:30:1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自己喜欢就发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17:42:0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可以发但不要太频繁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0:0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看个人意愿吧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1:0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移动
    秀恩爱,死得快,所以不需要在朋友圈晒出来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1: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没有必要,谈恋爱是两个人的事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1: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没必要吧!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3:1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嗯,都行吧,看需求呀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3:3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没必要,有什么好晒的。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1-8-13 20:04: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那是必须要要发的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app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