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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本是女儿最坚实的依靠,而秦某某则是自己亲生女儿小莉心里永远的噩梦。自2009年下半年开始至2013年7月案发共四年时间里,犯罪嫌疑人秦某在自家的房间内强奸亲生女儿小莉无数次。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以涉嫌强奸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秦某某。 经审查查明,2009年下半年的时候,秦某某以需要小莉为其刮痧为由,要求小莉与其睡于同一间房,母亲和弟弟另外睡一间房。一天晚上,秦某某钻入小莉被子里压在她身上强行将熟睡中年仅15岁的女儿强奸了,小莉因年幼挣扎不开且因害怕不敢求救,事后也不敢告诉母亲。秦某某得逞后更加放肆,据小莉回忆,秦某某强奸自己的具体次数已经记不清楚,但是平均每个月约4至5次。小莉不堪受辱,数次离家出走住在亲戚家和学校,不愿回家。秦某某就跑到亲戚家、学校去哭闹,指责小莉长大了就不要父母了。2013年7月小莉不堪其扰且害怕在学校的影响不好,被迫回家。但是秦某某不知悔改,反而变本加厉,趁母亲外出打工之机,再次将小莉强奸了。小莉忍无可忍,就和外公说明了此事,外公遂向警方报案。 桂林市秀峰区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秦某某违背妇女意志,以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关系,犯罪性质严重,情节恶劣,给受害人的身心造成了严重的损害,其行为已经构成强奸罪,故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秦某某。(小莉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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