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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 不能以“弱势群体”的名义强奸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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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1-12-15 02:11: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中移铁通
坏人不在多少,恶人不在强弱,评理不计亲疏,是非不在恩仇;犯罪就必须受到法办,没有“强势群体、弱势群体”之分。残疾人和乞丐犯了法,与达官贵人犯法,于受侵害对象和后果而言有何区别呢?所以,情不能替代法,不能以“弱势群体”的名义强奸法律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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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atar 青草文学 + 3 + 10 讲得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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