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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3-5 03: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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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在法治尚缺或法治不健全的国家,一切问题都很复杂;一切事情都不纯粹;一切案件都很难只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一切高人都很难洞察一切,指点迷津;一切手段都很两难。
有冤必伸是所有心理健全的人的愿望。法律途径不通,其它手段不好用,就有蒙冤者想借助媒体把事情公开,把案情放到阳光下。官方也常常说:应当接受舆论监督。
在过去的时光里,确有很多蒙冤者通过想方设法寻求媒体帮助,把案情放到阳光下后获得成功。
但现在,又有博客,又有论坛,又有微博,想把案情放到阳光下很方便后,这种办法反而不好用了。
在法治不够健全的国家,一个案件一旦公开,就很容易被千百万人关注。一被千百万人关注,便成了一个热点公共事件。一成了热点公共事件,就成了政治问题,社会稳定问题。一旦牵扯到政治问题,社会稳定问题,官方就只能讲政治,按政治需要来处理。
在法治社会,个人的合法权利高于一切。
在法治尚缺或法治不健全的国家,政治高于一切,社会稳定高于一切。为了社会稳定,可以牺牲个人的合法权利。
无论你是官是民,遇到冤屈不公开,不放到阳光下,没法洗雪冤情。公开了,又可能会成为有碍社会稳定的热点公共事件。这是两难。任何人都可能遇到的两难。除非你生活在一个法治健全的国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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