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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桂林市文明办《关于开展2021年桂林市“十星级文明户”创建活动的通知》要求,现将拟推荐2021年桂林市“十星级文明户”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 拟推荐2021年桂林市“十星级文明户”名单(6户)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6日至20日。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需反映的事项,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民依法履行监督权力,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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