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齐尹孟田 于 2013-4-26 22:21 编辑
短笺(174)
自觉守法与文明执法 ——再说城管人员与违反城管制者发生暴力冲突现象 老田
(图片及图上注文引自美夢成真小屋richia9989的博客) 城管部门和其他执法机关单位有一些败类。但,是极少数的人,绝大多数公务人员是好的。但就是极少数的人的作为,也是不能原谅的。说明这支队伍管理不严、用人不善。如果出现这样的问题,不仅要追究粗暴执法者的责任,还要追究其管理者、上司的责任。
当然,民众也要自觉遵守城区公共场所的秩序管理,不能以生活困难为借口,违反管理规定。如果因你一人生活困难就容你随地乱摆摊,那别人也有这样那样有理由将大街当集市卖东西了。那城市不是混成一锅粥了?如何行车走路?公共秩序是要靠公民自觉维持的,当然也小不了依靠国家暴力机器来震慑、打击违反法规者。但是,违反城管规定,并非高危的严重犯罪,他只是轻微的过失,没有必要象对刑事犯罪分子那样使用暴力治服。
违规者,知道错了就不要累抓累犯,更不要对执法耍泼耍赖,用言语挑衅甚至动手推搡、打、抓那些执法者。执法者也是人,他们也有尊严,何况他们还是代表国家来执法的,哪能容你挑衅的?一旦动手打和辱骂执法人员,事情的性质这改变了,他们这会可以动用暴力来制服抗法者,出现打人、毁损财物的现象就难免了,而且往往是抗法者在其中吃亏的。法律它首先要保护国家的利益和尊严的。不如此,今后谁来执法?因此,我呼吁执法者文明执法,公众要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发生冲突时,双方都有要冷静和克制情绪,不要挑衅,以免事态扩大发生不必要的损害。特别是公众,不能偏袒所谓的弱势群体的累犯,那些舆论会让那些人造成假象:以为违规抗法有理,受如此鼓他们就会累犯并、向执法人员挑衅抗法,那不等于教唆他们违法,将他们送到挨打被抓的危险的路上吗?这也是不善的行为啊!
——读美夢成真小屋 《恨妮》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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