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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队伍警力不足是恭城也是全国各地的问题,为了有效的弥补警力的不足,在公安队伍中出现了另一只警力——协警,协警的出现大大地缓解了警力不足的问题,这只队伍也为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在恭城大街小巷、公路、农村、单位机关等都能见到他们繁忙的身影,许多工作都在由他们去完成,可以说他们的存在是必不可少的,虽然他们也有因为执法方式和方法的不当造成的负面影响!但是一般人不太了解他们这个群体,也很难感受到他们的许多付出,然而得到的待遇却难以令人相信,恭城的协警一个月的工资也就是1000--1200元左右,(按他们自己的话说,还不及武警中队那边那四条狼狗的待遇),按照现在恭城的物价,这一千元钱不知道能做些什么,在协警队伍中,还有部分是结婚有家庭的,这一点钱连养家都不够...........在跟他们的交谈中才知道,他们很多都没有保险,连一般的企业员工都比不上,福利待遇连正式警察的三分之一都没有,基本没有什么福利待遇,大多数协警人虽然在干,但是心里确是没有底,他们不知道如果有一天单位不要了,他们该做什么,该怎么样去生活,所以协警这个群体的流动性很大……
如何提高协警的素质问题也让公安部门很头疼,有限的经费里实在难以去提高协警的工资待遇,而协警的工资以外的补贴收入来源很多时候靠的是“任务奖励”,这虽然提高了协警的积极性,也同时增加了不少武断处理和不当方式执法的几率。而协警人员的流动性也是对协警群体整体素质的提高与进步的难度之一。
专家建议公安机关应该重点从四个方面入手,规范使用和管理协警。 一、身份上予以认同。职业人最大的悲哀莫过于“受人家管、吃人家饭,人家却不承认与你有关系”。公安机关特别是上层公安机关,应理清协警与其他非专业辅警力量的本质区别,带头纠正对协警职业身份的认识,肯定其岗位作用,增强其职业归属感。认同身份,是规范使用和管理协警的前提。
二、制度上予以保障。对于前文提及全国人大代表关于“协警立法议案”问题,内司委曾有明确答复:“协警属于公安机关辅助人员,不具有公安民警身份和执法资格,对其使用和管理是公安机关内部事务,可以通过制定部门规章来解决,可不制定专门法律”。规章制度是规范管理者与被管理者双方行为的依据。面对协警庞大的人数规模和重要的岗位作用,既然无法上升到法律层面予以规范,公安机关应尽快制定内部规章制度,对协警的招录程序、岗位职责、教育培训、权利保障等予以规范。制度保障,是规范使用和管理协警的基础。
三、待遇上予以提高。各地公安机关应在积极争取地方财政支撑的基础上,努力从自身寻找解决协警待遇问题的突破口。同时,要对照协警岗位区别,实行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确保各岗位公安协勤人员的付出与回报成正比。提高待遇,是规范使用和管理协警的必备条件。
四、职业上予以规划。良好的职业前景是留住人才的必要条件。协警这一职业,只存在于公安机关。这一独立性,意味着从事这一职业的人员,接触或学习到的知识相对于其他社会职业,具有很大片面性。也就是说,一旦全身心投入这一行业,对个人人生的职业生涯,将产生比从事其他行业更大的风险。在没有政治前景的实际情况下,公安机关应借鉴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对其人员的管理模式,大力拓展协警岗位平台,特别是非执法管理岗位的空间,拟设职称等级,科学筹划其职业前景。规划职业,是规范使用和管理协警的客观需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