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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悟杂谈] 任何个人和组织都 不能凌驾于国法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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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4-9-13 11:25: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国家正如一个大型股份企业,各级政府公务人员(含首长)受雇于国家,受国民之托管理这个国家。政府是国家雇请的,国家是人民的。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切党派团体法人和公民个体,无论其势力强弱、人数众寡、先进与否,他们都必须在国法规则下平等,不能有凌驾于国家之上的特权的个人和组织。只有国家才能代表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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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4-9-13 20:43:0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GCD驾于国家之上,你还敢拿他吹瞟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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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4-9-14 09:02:0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1_481:}{:1_477:}{:1_494:}法律是谁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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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0: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齐尹孟田 于 2014-9-14 10:14 编辑
打倒小日本 发表于 2014-9-13 20:43
GCD驾于国家之上,你还敢拿他吹瞟瞟!!!

谢谢,你读得懂我的意思。但我不认为存在就是合理的,萨特讲的原话不是我们一般人的断章取义的“理解”,正如普通中国人对板桥那句“难得糊涂”的话的误解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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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4-9-14 10: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谢谢!何须问,只愿不再沉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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