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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确保广西“三月三”壮族和清明节的治安稳定,让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的节日,恭城公安局开展了对宾馆、旅店等公共娱乐场所的安全检查。
3月27日,恭城公安局莲花派出所联合公安局治安大队、110巡防大队共20余名警力对本辖区的宾馆、旅店等公共娱乐场所进行检查。在清查势江村某某饭店KTV包厢时,发现KTV的其中两个包厢内人员精神萎靡,并有吸毒工具,疑似包厢内人员有吸毒行为。清查民警遂对包厢内的33人依法口头传唤至莲花派出所进行调查。经查,其中29人对自己的吸毒行为供认不讳。通过尿检,这29人呈氯胺酮阳性。为此,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依法对其中24人予以行政拘留,对其中情节轻微的4人予以教育警告后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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