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于 2017-6-24 09:42: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核心提示
因自家多次未被邀请参加村务会,汤诚心怀不满,与会议发起人发生争执并伙同朋友打砸村委办公室和他人住所,以此泄愤。昨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参与闹事的5人判处有期徒刑。
因自家多次未被邀请参加村务会,汤诚心怀不满,与会议发起人发生争执并伙同朋友打砸村委办公室和他人住所,以此泄愤。
昨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参与闹事的5人判处有期徒刑。
2016年11月14日晚6点,汤诚、汤心国、汤心志、汤心达、柳祥明五人聚餐吃饭。席间,除了汤诚外,其他四人都接到了村里的通知电话,告知当晚参加村务会。这让汤诚心里很不舒服。饭后,其他4人叫嚷着“去开会”了,动身朝村委办公室走去。
(图为网络图片)
汤诚则随几人一同前去。当他看到站在会议室门口的村民小组长汤义和时,怒气冲冲地上前质问对方为何多次不通知他家参加村务会。汤义和的言语也不客气,双方一言不合,爆发了激烈的争吵。
其他村民见状,赶紧将两人分开,并把汤义和劝走。汤诚看到对方离开,很不甘心,和他站一个立场的汤心达则大喊一声“翻桌子”,几人开始疯狂地打砸办公室内的设施。十多分钟后,他们留下一片狼藉的现场扬长而去。
即便这样,汤诚还觉得不解气,于是叫上4人来到“祸首”汤义和家,用石头和砍刀进行打砸。在场村民见状,赶紧报了警。一周后,5人被公安机关抓捕归案。
经价格认证中心鉴定,村委办公室损坏财物价值人民币3792元。
在案件审理期间,5名被告人修复了被砸烂的会议桌椅,并赔偿了村委会及被害人汤义和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820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5名被告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破坏社会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本案系共同犯罪,5人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遂以5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汤诚有期徒刑9个月,其余四人有期徒刑8个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