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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兴安县水街发生一起命案的情况汇报
3月1日上午11时13分,兴安公安局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在兴安镇水街有一个男的将一个女的杀伤,伤势严重,请出警并通知120。
接警后,指挥中心马上指派城区所出警处置。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女被害人已经死亡,还有一男性也伤势严重,民警立即与120将该男性送医院抢救,但后经医院抢救无效也已死亡。
接报后,副县长、公安局长申小军马上指示启动命案侦破机制,并带领文洪平副局长、刑侦大队侦查员、技术员等赶往现场指挥案件侦破工作。接报后,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蒋世语也赶到现场指导相关工作。
经初步调查发现,男姓死者叫余兴华,1976年12月13日生,身份证号码:522524197612135410,户籍地址:贵州省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高枧村五组。女性被害人身份还在进一步核实当中。
经初步侦查得知:余兴华与女死者是男女朋友关系,3月1日11时10分许,嫌疑人余兴华与女被害人在兴安县灵渠北路接龙桥附近发生感情纠纷,嫌疑人余兴华用水果刀将女被害人捅伤致死,然后嫌疑人余兴华在现场用水果刀自杀,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目前,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侦查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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