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深秋的落叶 于 2019-6-7 17:02 编辑
目前,全国防控非洲猪瘟形势仍然严峻,为确保我县生猪生产健康发展和广大养猪场(户)业主的利益,共同防范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家农业农村部《关于非洲猪瘟应急实施方案》(2019)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特向广大养猪户提出如下防控要求,请自觉遵守和相互监督。
一、杜绝使用餐厨剩余物(潲水)或血粉饲料饲喂生猪;
二、不贪图便宜从县外或高风险区随意购买生猪、不违规调运未经检疫的生猪进行饲养;如确需从区内外其它县购进饲养用途的商品仔猪或种猪,必须到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或辖区兽医站备案,取得<调入生猪及生猪产品”点对点”调运登记表>后方可购进饲养并在生猪到场后24小时内向备案机关报告;
三、从事生猪运输的车辆需防渗防漏,安装GPS定位装置并取得<生猪车辆运输备案表>后按规定的线路运输;
四、一旦发现饲养的生猪有大量不明原因死亡情况,要及时报告所在乡镇兽医站,必要时立即采取扑杀和无害化处理措施;
五、对发病和死亡的生猪,不要为了一己私利进行宰杀、出售或随意丢弃,避免造成疫情扩散和传播;
六、要加强猪群饲养管理,做到“五不 一严格”。 五不: 1.场外的生猪产品不得进入场内; 2.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场内; 3.未经消毒的车辆不得进入场内; 4.不得饲喂餐厨剩余物和含有猪血制品的饲料; 5.无关物品不得进入场内。一严格:严格对进出的人员、物品、车辆以及场地、环境彻底消毒。建议使用10% 苯及苯酚、次氯酸、强碱类(氢氧化钠、氢氧化钾)及戊二醛等消毒药。
七、切实加强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监管。病死猪随意乱丢弃在村屯、街道、公路、江河、水库、农田等公共场所,会造成病原扩散漫延,引发畜禽发病死亡,严重的会造成重大动物疫情暴发,给养殖业带来严重打击甚至灭顶之灾,养殖户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甚至倾家荡产,还会产生严重的公共卫生影响,造成生活环境污染、饮用水源污染、人类疾病发生等公共卫生事件,因此,对于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必须按照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规定进行处理,不得随意处置。
如果你的养殖场(户)发生了病死猪,请严格按照如下方法进行无害化处理: 1.深埋法。掩埋地应选择猪场下风处,先在掩埋坑底铺2 cm厚生石灰再放入动物尸体,再洒上生石灰或者消毒药水,盖上土后夯实;动物尸体上层应距地表1.5 米以上;掩埋后场地环境及用具应使用有效消毒药喷洒消毒。 2.焚烧法。将动物尸体、病害动物产品投入焚烧容器内,使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在富氧或无氧条件下进行氧化反应或热解反应。 3.化尸池处理。将病死猪丢入已建好的化尸池(窖)处理。 4.制法。在密闭的高压容器内,通过向容器夹层或容器内通入高温饱和蒸汽,在干热、压力或蒸汽、压力的作用下,处理病死及病害动物和相关动物产品。
如果你的养殖场(户)发生了病死猪,请不要随意丢弃,更不能屠宰、销售,否则,你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1.随意丢弃病死猪的。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处三千元以下罚款; 2.屠宰、销售病死猪的。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如果你发现别人随意丢弃病死猪,请按照如下方法处理: 1.有条件的请立即固定证据,对丢弃者、运输车辆、丢弃现场拍照或摄像并提交给政府相关部门,我们将严格为您保密; 2.立即向公安部门报警,请求公安部门控制违法当事人; 3.立即向畜牧兽医管理部门举报!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0773-8212218 恭城瑶族自治县动物卫生监督所 0773-8220790 恭城瑶族自治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0773-8212565
非洲猪瘟可防可控,为了养猪事业的健康发展,请各养殖场(户)共同努力,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群防群控,共同做好非洲猪瘟等重大疫情的防控!
恭城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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