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拍摄执法工作的通告
为切实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根据本县道路交通秩序、交通事故情况,在相关道路启用交通电子监控设备对交通秩序进行管理,充分发挥交通技术监控设备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作用,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的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平安镇桥头村凤凰山脚陡坡、急弯路段(国道241线2894KM+500m路段),抓拍压线、越线行驶,违反禁止标线,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交通违法证据。
二、监控设备路段已按规定设置相关标志牌,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于2019年7月15日开始启用监控设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拍摄执法工作,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三、公布道路交通技术监控设备设置地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让广大交通参与者熟悉交通管理和交警执法的情况,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规定,自觉维护交通秩序,保护自身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无论在公布的交通技术监控路段,还是在未进行监控管理的路段,驾驶人均应守法通行,安全驾驶。
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2019年7月1日
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拍摄执法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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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拍摄执法工作的通告
关于公布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开展道路交通违法拍摄执法工作的通告
来源:恭城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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