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刚刚,桂林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通知:桂林所有住宅、小区、村庄实行封闭管理!
刚刚通知!桂林所有小区、村庄、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请相互转告
具体公告内容: 桂林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打赢这场阻击战,决定实施强化疫情防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一、全体市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和本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二、全市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进行体温检测,并出示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四、严禁各单位在2020年2月9日之前通知本单位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桂林;1月16日以后从疫情重点地区返回人员,须按规定主动居家隔离14天;从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市外返回人员,也须按规定主动居家隔离14天,并于在抵达1小时内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不按规定隔离、拒绝接受体温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和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商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接收体温检测、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六、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倡导除特殊需要外,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严肃处理。七、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八、除指定接待酒店外,其余各酒店宾馆(含民宿酒店),一律不得接待来自疫情重点地区人员,并要主动推荐帮助相关人员入住指定酒店。九、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十、各县(市、区)、各乡镇、各村(居)委要严格履行疫情防控属地管理责任,各单位除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疫情防控工作外,还必须服从属地管理,做好配合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
今天(2月5日),七星区发布关于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控”十项措施的通告”。其中提到,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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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全文内容如下: 当前,正值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关键时期,为坚决打赢这场防控阻击战,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力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有关规定,七星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决定实施“防控疫情、群防群控”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区广大人民群众要以高度的责任感遵守国家、自治区、 桂林市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加强个人防护,做到群防群控。
二、严格加强重点人员管控。2020年1月16日后来自武汉市等疫区的人员;2020年1月16日后到过武汉等疫区的人员;密切接触过上述两类人员及确诊病例、疑似病例的人员;现在湖北出差、休假、旅游、探亲等短时停留,且计划2020年2月10日前返回的人员,以上四类人员必须主动向当地社区、村委或所在单位报告,并自觉居家隔离14天,出现发热、咳嗽或其他不适症状等异常情况,必须及时报告并主动到指定医疗机构就诊。对不主动报告、不配合有关防控规定,造成疫情传播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格控制居民出行。全区所有单位、小区、村庄要做好体温检测和登记筛查等工作,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严格管控,做好备案。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上街采购生活物资1次,除生病就医、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在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上班的人员外,原则上不得外出。对已确诊病例的重点区域,一律实行封闭式管理,严禁人员进出,由属地做好生活保障。
四、娱乐场所、影剧院、网吧等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暂停经营活动。农贸市场、生活超市、药店、小区(村屯)杂货店、加油站等日常生活供应服务经营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落实进出人员一律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五、严禁打牌、打麻将、聚集聊天、聚餐、跳广场舞等一切聚集性的活动;“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社区、村 委备案。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
六、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 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七、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本区。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八、提高全民防控意识。通过社区宣传栏、悬挂标语、微信 公众号、小区设置广播以及建立小区、楼栋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不信谣、不传谣, 营造群防群控、科学防控的氛围,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
九、对拒不听从社区、村、小区工作人员管理劝阻、聚众闹事的,公安机关将进行严厉打击。凡发现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不服从管理,不听从劝阻,参与聚众闹事的,提请纪委监察机关严肃问责,同时追究其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十、全区所有党员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自己、家人、亲属,带动街坊邻居,协助工作人员劝导社区、村、小区居民按要求少出门、少上街、不串门、 不聚集,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本通告从发布之日实施,上述禁止性措施解除时间视疫情防 控形势发展另行通知。
2月4日12:00起,叠彩区发布人员出行管控通告,其中提到严格控制人员出行,每户家庭每两天可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全文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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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峰区发布通告,从2月3日12:00起,在全区范围内实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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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山区决定从2月4日12:00起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最大强度控制疫情传播,最大程度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和健康安全,早日打赢这场阻击战,根据自治区、市有关要求,经雁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同意,决定从2月4日12:00起实施“防控疫情,人人有责”十项措施。现通告如下: 一、全体居民要以高度的责任感自觉遵守国家、自治区、市和雁山区出台的疫情防控各项规定。 二、全区所有村庄、小区、单位实行封闭式管理,人员进出一律测温,并出具有效证件。外来人员和车辆一律严控,特殊情况由管理人员做好登记备案。 三、居民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必须及时就诊,并第一时间向村、社区报告。对出现确诊病例的,视情对小区、村组、住宅楼单元实行封闭式硬隔离。 四、近14天有疫情重点地区旅居史的外地返回人员,须在1小时内主动向居住地村、社区报告;不主动申报、拒绝接受测温、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将依法追究责任。五、非涉及居民生活必需的公共场所一律关闭。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场所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定期消杀,进入人员一律测温、佩戴口罩。快递、外卖实行无接触配送。 六、“红事”停办,“白事”从简,并提前报村、社区备案。对举办或承办集体聚餐、参与聚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将严肃处理。七、做到不串门、不集聚,尽量不外出,外出必须戴口罩。除特殊需要外,倡导每户家庭每两天指派1名家庭成员外出采购生活物资。 八、落实出租房管理主体责任,加强对承租人员的管控和及时报告,如出租房发生疫情而未及时报告,将依法追究房屋出租主体单位或个人的责任。 九、严禁各单位在2月9日之前通知疫情重点地区人员返回本区。除经批准同意的企业外,一律不得开(复)工。 十、党员干部、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发挥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积极主动参与疫情防控工作,带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
除了桂林城区,桂林其他县城也采取了相应措施。灌阳县决定从2月6日0时起在全县范围内实行人员出行管控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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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4日24时,桂林市累计确诊26例,2月4日新增病例详情:
韦某,女,24岁,桂林市叠彩区人,系2月1日确诊病人沈某的妻子。1月27日与沈某一起自驾车途经武汉返回桂林。25日出现发热、咳痰等症状。2月1日收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月4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周某,男,52岁,桂林市秀峰区人。1月21日至22日在武汉市停留,22日乘动车从武汉市返回桂林,25日出现发热等症状,28日收入市第三人民医院住院治疗,2月4日经市疾控中心检测,新型冠状病毒核酸阳性。该病人目前病情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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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月5日,桂林南溪山医院累计治愈5例新冠肺炎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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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加油!看完记得互相转告!能不出门尽量别出门,众志成城共克时艰,春天一定会来的!
来源:各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广西新闻频道 桂林事儿综合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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