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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论] 狗主人和女孩父母都应承担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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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20-8-20 10:0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8月18日,广东佛山杏坛镇通报“老人被狗绳绊倒身亡”事件。经调查,12岁罗某牵别人家狗出去玩,狗绳意外将老人绊倒身亡。律师指出,通报中警方初步判断该案为“意外事件”是从刑事角度来判断,从民事角度来看,狗主人、临时管理者都应担责,由于小女孩是14岁以下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因此其监护人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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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ch擦汗
    2024-3-29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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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6]常住居民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10:31:11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所以啊,不是自己的东西最好少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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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10:56:5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该杀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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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11:02:0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狗主人和女孩父母都应承担民事责任366 / 作者:极品小处男处v / 帖子ID:275841杀狗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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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11:06:22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该出动打狗队了,街上所有没绳子的一律打死

    点评

    支持支持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020-8-20 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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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11: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大型狗最危险了,签都签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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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11:15:1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纵横捭阖804 发表于 2020-08-20 11:06
    该出动打狗队了,街上所有没绳子的一律打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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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20-8-20 22:17:4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人家死者家属都不追责,怎么那么多的人咸吃萝卜淡操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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