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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5 13:32: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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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院网讯 (陆俊书 黄佳俊) 湖南省江永县粗石江镇村民朱海波伙同桃川镇村民林滔、文杰等人合谋策划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陈旧性骨折伤情,骗取他人钱财10500元。2014年6月4日,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朱海波、林滔、文杰各有期徒刑7个月,各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11月28日11时,湖南省江永县粗石江镇桂阳村20岁村民朱海波伙同本县桃川镇同龄伙伴文杰、王宝、何乐、林滔等 五人因没有钱花,就合谋计划到广西恭城平安乡路口村铁路高桥往恭城县城方向300米处的公路上制造车祸,这样来钱快,诈骗他人钱财,由林滔开车在公路上寻找下手目标,其余的人在公路边上走走停停,等待寻找目标人打电话。大约过了十几分钟,朱海波的电话响了,朱海波一看手机是林滔打来的,“可以了,找到目标了”。朱海波暗示王宝、何乐(均未成年)骑着自行车朝着林滔开着的白色轿车方向走,看见轿车后面跟着一辆三轮拖拉机,这就是下手的目标,林滔故意将轿车开得很慢,以便让拖拉机超车,在拖拉机超车时,王宝、何乐骑着自行车正好跟拖拉机相遇,在相遇的一瞬间、王宝、何乐两人同时跳车,把自行车朝拖拉机推过去,两人跳车后迅速假装摔倒在地上。此时,拖拉机司机陈仕海立即停车,走到王宝、何乐身边,将两人扶起来,朱海波、林滔立即走过去同拖拉机司机陈仕海商量如何处理,双方一致同意到医院检查,陈仕海开着拖拉机将受伤的何乐拉到恭城中医院,主动叫朱海波先垫支500元交费让何乐照X光检查,然后由其结账。经医生照片检查确诊,何乐的锁骨断了,需要手术治疗,最少需4000元,于是朱海波要陈仕海赔6000元,陈仕海提出要报保险公司,朱海波觉得这样赚不了多少钱,就提议通知交警来处理,陈仕海就报了警。交警到达医院后,就带着朱海波、文杰、何乐、陈仕海四人到交警大队调解处理,经文杰等人与陈仕海协商,陈仕海同意赔偿10000元,朱海波、文杰、何乐、陈仕海都在调解书上签了名,但朱海波是签廖金光假名。签了名从交警队出来后,就被公安民警传唤到了派出所。
经查,何乐的伤系陈旧性骨折,非因该交通事故所造成,交通事故实为故意制造以虚假信息获取赔偿。被诈骗的10500元已由公安机关依法发还陈仕海。
恭城法院审理认为:朱海波、文杰、林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本案系共同犯罪,朱海波、文杰、林滔三人在犯罪过程中,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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