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情系茶城 于 2014-8-4 00:18 编辑
警惕“刑拘”让“劳教”借尸还魂?
记者胡建兵 http://weibo.com/p/1001603738085694280910 7月8日,河南老太陈青被河南省驻马店市公安局东高分局以“扰乱单位秩序”为名拘留8天。原因是陈青在当日驻马店市公安局信访接待日上,在接待大厅喊了三声“想见局长”。7月16日,已经67岁的陈青走出驻马店市正阳县拘留所,拽着手中的《解除拘留证明书》,却想不明白:我在接待大厅喊了三声“想见局长”就被拘留了?(7月30日长沙晚报) 连日来,民众因“扰乱单位秩序”“寻衅滋事”而被刑拘的新闻不断出现在各种媒体中。有在镇政府前跪求官员被刑拘的;有在网上发贴骂官员不作为被刑拘的;还有在京上访无门无奈喝农药被刑拘的;现在又出现了喊了三声“想见局长”而被刑拘的。真是可谓五花八门,应有尽有。但从这些被“刑拘”的案例来看,他们有一个共同的特征是,他们反映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从而对政府产生了不满。因此,这些人所做的每一个举动,都被政府有关人员认为是顾意挑衅政府,让政府难堪。因此,政府为了教训这些“刁民”,便以“寻衅滋事”“扰乱秩序”为名把他们“刑拘”,在压制老百姓“泄愤”的同时,也可以取到以儆效尤,杀鸡儆猴的作用。 过去,一些地方为了治理不听话的“刁民”,通常采用劳教方式让他们训服。劳教制度取销后,民众原以为可以更自由地用语言和行动发表自己的意见。然而,各地不断出现的被“刑拘”现象,使原本对取消劳教制度后看到一丝光明的民众再次陷入了迷茫,越级上访要被刑拘,自杀不成要被刑拘,喊几声“找局长”要被刑拘,面对政府人员的欺压和不公,难道只有忍气吞声的份吗?事实上,很多“刑拘”跟之前的“劳教”一样,裁量空间很大,也很模糊。就拿“老太喊几声找局长被刑拘”一事来说,当地公安部门明知“拘留考虑不够周全”,却还是作出了拘留决定,这显然不是在公正执法,而是在展示权威。由此看来,这样的“刑拘”和原先的“劳教”一样,是“劳教”的一种“变种”,是“劳教”的借尸还魂。 执法层面的严格严谨,是保证法律正义性的重要一环。在目前劳教制度已经退出历史舞台的情况下,一些地方的劳教思维、劳教惯性仍阴魂不散。使“刑拘”这种边界相对模糊、自由裁量空间较大的罪名被维稳工具化。随意构陷、扩大适用法条的外延,试图以“严肃法纪”“维护社会秩序”的方式压制民众泄愤。这样的“刑拘”,如果不加以警惕和防止,任其发展下去,势必发展成为一种准劳教性质的程序甚至制度。因此,对于“喝农药被刑拘”“喊几声找局长”被“刑拘”等案件,期望有关方面能作出一个公正、合理的解释,也希望在围绕案件的公开讨论中,司法机关能对“刑拘”作出明确的界定,防止“刑拘”让“劳教”借尸还魂。(胡建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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