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各地的学校都已放寒假。虽然每年假期,各地教育部门都会发出通知,严禁学校利用假期补课,可即便如此,还是有学校违反规定。近日,桂林市一名学生家长向新闻910反映说,她孩子所在的学校也有违规补课现象。
违规补课 还要家长凑钱奖励“好学生” 爆料的这位女士称,自己的孩子是桂林市恭城瑶族自治县莲花镇初级中学初三学生。1月23号家长会上,班主任林老师提出每个家长要交400元钱,是上个学期周末补课费,其中的30元为奖励学习成绩好的费用:“她说一起要交300多块钱的补课费用,还要班里面要给学生奖励,还要一个家长凑30块钱。”
另外,老师还要求交360元钱,用于这个寒假补课的费用,补课时间从1月25号到2月8号,为期15天,并且收取的这些费用都没有开具任何凭据:“我女儿打电话给她爸说,这15天的补课费,等到去接她们的时候,再交。我去开会那天都是班主任说的。” 记者:“班主任是谁?” 家长:“林老师。”
国家明令禁止假期补课 该初中为何明知故犯 按照规定,学校是禁止利用假期给学生进行补课的。为什么恭城县莲花镇初中还要明知故犯呢?记者联系班级主任林老师了解了情况。
林老师:“是家长他们自愿要求学校补课的,是家长为了自己的孩子这么做的,我们学校本来就不想补课,是他们家长自己要求这么做的。”
当记者问起林老师这样的收费有没有经过教育局的同意,林老师挂断了电话。那么如果是家长委员会有要求学校在假期里补课,是否违反教育局的规定呢?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桂林市教育局,教育局工作人员表示,这样的情况,也属于违规:“学校是听家长委员会还是听教育局的?不能让家长委员会来绑架学校的行为啊,更不能打着家长委员会的旗号来组织这种有偿收费的补课。”
1月29号,新闻910记者再次和这位爆料的女士进行了核实,她告诉记者,学校在1月25号已经开始补课了:“放假了,现在在补课。” 记者:“全天都补是吗?” 爆料人:“是啊。” 记者:“补多少天?” 爆料人:“15天。”
小编七嘴八舌从采访中我们看到,记者已经把城县莲花镇初中以家委会要求为名对学生进行有偿补课的行为告诉了桂林市教育局,可是为什么这种违规行为没有得到制止?如果说学校收费补课是明知故犯,那么教育局是不是否也存在不作为呢?来源:http://bbs.gltv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205&extra=page%3D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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