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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脚踏两只船 丈夫上门索要“青春损失费”被其父亲砍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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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3-26 12:0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我一俗人 于 2015-3-26 15:16 编辑

    都说好聚好散,但住在依院的王先生却不这么想———耍了两年朋友,还帮女友带孩子,最后发现女友脚踏两只船。他觉得吃了亏,找到女友索要青春损失补偿费,岂料被女友父亲砍成重伤,左上臂血管肌肉刺伤差点丧命。
    王先生老家是江苏人,40岁,几年前和前妻离婚,唯一儿子跟着前妻生活。两年前,王先生经朋友介绍认识了同镇人周莉莉(化名),对方比他小6岁,带着3岁女儿小环。王先生说,经过相处他发现周莉莉人还可以,两人同居。王先生将小环当自己女儿养。
    王先生是做装修的,时好时坏,平均下来一个月有5000元左右收入。周莉莉到处打临工,收入不稳定。一个月前,周莉莉开始很少回家,只称住在工地打工。
几天前,王先生听朋友说,看到周莉莉和一名男子在镇上手挽手闲逛。“难道脚踏两只船?”王先生呼叫周莉莉,对方含糊其辞,称女儿马上要读书了,又没钱缴超生罚款,要做下一步打算。
    王先生说,想起这两年给周莉莉送的礼物,她住在自己家,生活全是自己包了,关键还帮别人养了女儿,“如果要分手,我太吃亏了。”前日下午,王先生去找周莉莉要青春补偿费。“其实到底要好多,我也没多想,就是想出口气。”在长途车站,两人吵了起来,周莉莉叫来父亲。
    为彻底解决两人感情问题,王先生和周父谈起来。“你又没得钱,还说这么多干什么?反倒找我们要钱。”周父大吵,两人推搡起来。“你没得钱就不要再缠着我女儿了。”周父这次是有备而来,他带上水果刀,刺向王先生的左下腋。王先生当场血涌,周围的人将他送到当地镇卫生院,最后转院到外科依院。
    医生称,王先生腋下动脉受伤,相当危险,很可能当场就身亡。如恢复不好,可能会落下残疾。周先生不禁感叹,好聚好散为何如此难?
   昨日,记者呼叫女方,已是空号。记者找上周父,他说,当时王先生也动了手,自己是自卫动了刀。
    无义务抚养女友孩子
    如分手有权讨要补偿
    王先生向女友索要青春损失费,是否受法律支持?
    晚报律师团成员称,虽然我国法律上没有青春损失费这一说法,但依然可以从相关法律中找到蛛丝马迹。如果以为结婚为目的,男方送了一些东西,那么在分手后男方可以索要。但平时吃个饭、约会玩耍费用,不做考虑。如果女方住到男方家,包吃包住,也是以为结婚为目的,男方才让你住进来,那么分手后男方也有权索要补偿。另外,女方带来的孩子,男方没有义务抚养,分手后也有权利要回抚养孩子所用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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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supermod 发表于 2015-3-26 16:00:1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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