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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广西新闻还放了此事,人家来报案,又询问、又记录,慢腾腾的半天才出门,你去抓鬼?{:soso_e145:}{:soso_e112:} “电子厂”涉嫌诈骗该谁来管? 不法分子暗示记者不要再追踪了 南国早报网-南国早报南宁讯 (记者莫义君)本报连续两天报道南宁市几十家“电子厂”利用电鱼机进行诈骗一事,引起良庆区相关部门的重视。4月28日,大沙田工商所前往“南宁港日电子厂”所在的两个窝点执法,发现已人去楼空,房间内只残留一些电鱼机和捕猎机的宣传资料。
工商执法人员到一栋民房内检查。 27日下午4时,罗先生带着亲戚李先生买的电鱼机,到南宁市大沙田派出所要求立案。警方接待后认为,此事应该归工商部门管,“因为这伙人属于非法经营,应由工商部门查处。若案值达到5万元,他们会将案子移交给我们,我们才可以立案处理”。 随后,接待人员将罗先生送到大沙田工商所。时值下班,工商所有关人员建议罗先生次日再来反映情况。“此前,也有人来我们工商所反映买到假的电鱼机之事,当我们前往那些‘电子厂’调查,发现根本找不到地方”。
28日上午9时,罗先生如约来到大沙田工商所。该所有关负责人让罗先生填写相关申诉材料后,便带人前往“南宁港日电子厂”所在的两个窝点检查。 第一个窝点在大沙田鑫象综合市场内一栋民房。在该民房里,执法人员没有检查到什么东西。尽管一个锁着的房间很可疑,但房东称是其亲戚居住,亲戚不在南宁,他们也没有钥匙,执法工作无法进行下去。再前往永兴路51号201室,执法人员也是一无所获:空空的房间内,只残留着一些电鱼机宣传资料等物。从房间散落的物品可见,有人在此之前已将贵重的物品匆匆搬离此处。 在房东出示的租房协议上,这个201室已被租一年,每月的租金为400元。房东称,这一年多来,他也不知道平南县六陈镇的男子石某林等人在此经营什么,“他们很少来办公室”。媒体报道他们用此房间诈骗后,他再打这伙人的电话,他们也不接了。 执法人员介绍说,去年与今年,他们接待了两名外省的投诉者。之后,还根据投诉者提供的“厂址”在大沙田寻找,结果一无所获。随后,他们将案子移交警方处理。事实上,这伙诈骗分子的“电子厂”并不存在,而是租个房子作为“工厂”,并通过物流等方式发货,“也有些人在买电鱼机前给我们来电话,问有无这样的工厂。我们明确告诉对方,这些工厂是假的,是涉嫌诈骗的,不要上当”。
“早在去年,我们已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对辖区内的‘电子厂’进行排查,发现这些厂根本就不存在,或不是生产有关电鱼机之类的产品。”该执法人员说,他们没有调查权,纵使在查处窝点时逮住对方,也没有权利滞留对方,所以查处起来难度极大。就算下发两万元的处罚通知书给对方,最终对方也不会来处理。等到年底再通过法院起诉对方,对方早就消失了。“不法分子流动作案,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属于诈骗性质,我认为这样的事情应该由公安机关侦查更为合适。因为警方可以冻结诈骗分子的账户,还可以滞留他们”。
南宁渔政部门也认为,此类诈骗分子,他们也无权过问。若有人在江河湖泊电鱼,他们有权没收电鱼工具,并予以处罚。问题是,这类人是利用电鱼机进行诈骗,以到处“开厂”的名义行骗,他们鞭长莫及。
4月26日下午,大沙田派出所有关负责人与记者沟通时表示,至今为止,他们还没有接到受害群众的报案。从举报者递交的材料来看,这些电鱼机还是可以电鱼的,“材料上说,尽管不法分子用欺骗手段‘电’晕大鱼,但这些机子也还是电死一些小鱼的。从这方面来看,此事应该归工商部门处理”。尽管如此,他们看完相关材料后,会视情立案处理。可到了27日,警方却希望罗先生与工商部门联系,由对方查处更为合适。
对于各个部门的答复,罗先生困惑了:不法分子利用电鱼机进行诈骗,真的没有哪个部门管?知情者也说,他举报多年,也没有哪个部门来管。媒体报道的当天,相关部门就应该及时前往查处那些“电子厂”。结果,没有人前往查处,“所以那些老板得以连夜将电鱼机等物品搬离窝点,转移到其他地点,继续‘开厂’骗人”。 28日下午4时多,这些不法分子通过各种渠道联系到记者的一名朋友,暗示不要再报道了,他们会用钱去摆平一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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