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中、高考复习考试期间给我县考生一个安静的学习休息环境,防止和减少噪声干扰,根据国家环境保护部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县人民政府决定于6月1日至6月8日(高考)合6月18日至6月26日(中考)两个时间段,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各类环境噪声源进行严格控制; 一、禁止进行生产噪声超标和扰民的建筑施工作业和室内装修活动。禁止建筑施工工地午间(12时至14时)、夜间(22时至次日凌晨6时)施工。 二、正式考试期间(高考时间6月7日至6月8日,中考时间6月24日至6月26日),学校和考场周边2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24小时不得进行机械及有噪声产生的施工作业。 三、禁止营业性饮食、服务单位和文化娱乐场边界噪声超过规定标准和干扰学生学习。 四、禁止使用高音喇叭或者通过其他高噪声的方式招揽顾客或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 五、严格控制机动车辆喇叭噪声扰民,露天娱乐和集会等活动的噪声不得扰民。
六、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本通告规定,县政府将组织环保局、公安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体育局、市容局等部门组成执法检查组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本通知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从严处理。
环保局举报电话:12369 公安局举报电话:110 市容局举报电话:8222188 文广体局举报电话:8212292
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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