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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5部门联合严查"药鱼""药肉" ,打击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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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发表于 2016-10-13 15: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恭城县 电信
近年来,通过监管部门的食品安全抽检,一系列问题浮出水面: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等。



接二连三公布的“黑名单”,请给吃货们指条明路吧!

专项整治行动
自治区食安办、自治区卫生计生委、食品药品监管、水产畜牧兽医、通信管理等五部门决定,从现在起至2017年12月,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
此次专项行动提出,将严厉打击畜禽、水产品中违规使用抗生素以及非法使用“瘦肉精”等禁用物质、水产品中非法使用硝基呋喃、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及化合物、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兽药等行为。

与此同时,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违规使用原料药、不执行休药期、不按兽用处方药规定使用处方药、滥用抗菌药物等违法行为。


在水产品养殖环节开展以“大菱鲆、乌鳢、鳜鱼”(三鱼)和“孔雀石绿、硝基呋喃”(两药)为重点的水产品集中治理,“三鱼”主产区和“两药”违规使用多发区要有针对性地制定“三鱼两药”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督促养殖企业(场、户)强化内部质量控制,采取标准化、自检等质量控制措施,确保养殖水产品的质量安全。
水产品养殖环节

通信管理环节

针对利用互联网发布兽药信息及销售兽药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将调查、收集、整理、汇总假冒兽药企业和发布假兽药信息、无证经营等违法违规的网站或第三方交易平台,经核实确认为非法的,依法予以处置。同时,探索建立互联网兽药销售监管联动机制,对网络销售孔雀石绿等具有抗生素功能的禁用化合物,建立实名购买和流向登记制度,实施严格管控。


禁止采购使用来路不明、无检疫证明或检疫证明不合格的牛、羊肉。同时,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市场开办方加强对牛、羊肉的“瘦肉精”检验检测,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向监管部门报告。要把牛、羊肉和“瘦肉精”列为监督抽检的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加大抽检力度,增加抽检频次,增强发现问题的靶向性,提高查处违法经营含“瘦肉精”牛、羊肉的针对性。
采购销售环节
各级监管部门以整顿规范兽用化学药品生产经营主体为抓手,摸清兽用抗生素生产经营情况;进一步规范兽用抗生素生产质量管理,严格核查原辅料来源、质量检验等情况,认真核对批准生产的产品与原料药品种对应情况,发现非法添加、标签说明书增加主要成分或夸大适应症、不按规定标注兽用处方药标识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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