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执行公安厅治安总队《关于认真做好2017年度人口统计工作的通知》(桂公(治)通[2017]485号)文件精神,确保全县人口统计数据的准确、鲜活,恭城公安局特向广大群众告之如下: 按照区公安厅、市公安局通知要求,县局决定2017年11月30日---2017年12月8日为全县户政部门人口年终报表统计工作时间。 1、统计时间点为11月30日24时,2017年11月30日17:30时至12月7日24时全县所有户籍窗口停止办理户籍业务。 2、2017年12月8日起各单位恢复正常的户籍业务办理。 3、停办户籍业务期间,身份证业务正常办理。 如给群众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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