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瑶族自治县开展 “恭城油茶制作标准单位” 评选活动方案
为更好发扬和传承恭城油茶文化,打造“恭城油茶”品牌,弘扬民族文化,推动油茶产业发展,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评选“恭城油茶制作标准单位”活动。
报名时间 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6月7日止,逾期不再受理。 二、评选程序 1、由经营“恭城油茶”的商家和单位书面提出报名申请参选。 2、由恭城瑶族自治县相关部门及专家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3、将评审结果向社会公示7天。 4、由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授予“恭城油茶制作标准单位”牌匾。 三、评选条件及要求 1、参选单位必须是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范围内制作经营“恭城油茶”的实体单位。 2、参选单位在经营场所、人员、设施设备等方面必须具备相应规模。 3、参选单位必须本着自愿参与的原则。 四、评选方式 根据报名情况,由恭城瑶族自治县工商行政管理和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恭城瑶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恭城瑶族自治县油茶产业发展办公室、恭城瑶族自治县油茶协会等部门及专家对申报单位进行实地核验,集中评审。 五、报名地点 恭城瑶族自治县油茶产业发展办公室 地址:恭城镇茶西路122号(财茂小区) 联系人:韦仕才 电话:15077349899 田克强 电话:13788737968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18年6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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