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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7 10:2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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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近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俸光存、俸光文批准逮捕。2019年10月至12月期间,犯罪嫌疑人俸光文、俸光存用自己身份证办理储蓄卡以约定每张500元人民币的价格卖给周朝辉,犯罪嫌疑人俸光存、俸光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提供银行卡供其支付结算,为其犯罪提供帮助,支付结算金额已达刑事责任标准,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的规定,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目前,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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