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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9 08: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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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 移动/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根据县文明办《关于做好第十三批恭城瑶族自治县文明村镇创建和往届恭城瑶族自治县文明村镇复核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第十三批恭城瑶族自治县文明单位创建和第一至十二批恭城瑶族自治县文明单位复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拟命名第十三批恭城瑶族自治县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名单进行公示,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在公示期内,广大干部群众如对公示对象有需反映的事项,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县文明办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反映公示对象的问题和情况,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借机诽谤和诬告。公民依法履行监督权力,受到国家法律保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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