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可可 于 2012-9-3 21:16 编辑
九姑娘 问我:“法律也是人操控的,最终解释权属于手持印章的人。双刃剑是这样解释的?” 我说,那些手掌印而盖歪了的,最后还是由法律治他。玩火被火烧。
竹笋有些沮丧地说:“法律的东西我还真是一点都不懂,我认为能玩转法律的人是牛人。不过这年头,法律也还会因为很多外在的因素而转变,比如钱,比如权。”
我说:司法和立法、行政三权完全独立,不是由同班人马担当就不会有或减少审判的不公弊病了。据我所知,国外多数国家的立法机构即议会是由各党派分席选举议员产生,执政党在议会中不会有凌驾在议会本身的核心——执政党的组织(党组)。审判机关、公诉机关和ZF中的警察刑侦机关中,都不得设立党派组织,公务人员和司法人员只效忠宪法和国家、ZF,而非党组织。如果是公务员,在ZF与自己所在的党组织产生矛盾时,第一要听从议会而非听从党组织。否则以不效忠国家被起诉和解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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