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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10-7 14: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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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可可 于 2012-10-7 14:15 编辑
九姑娘 发表于 2012-10-7 13:43 
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目标——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是不是也是这一类“革命”。
在那个理想的国度,是没有阶级、没有任何压迫和被压迫、人人平等极公平、和谐的社会。而以往和现在的“农民革命”的理想是在本阶级内“杀富夺财而后均财”,就是以众压少、以暴夺财。就是说,这些暴动的人的幸福大厦就是以另一些人的血泪和和屈辱堆砌起来的。
这就势必制造暴力机器和暴力;势必有仇恨和杀戮的轮回;势必产生和维护强权和霸王。这是与乌里乡的理想相悖的。
所以讲,暴力与共同富裕是两个水火不相容的理念。有人为美化自己的暴力硬把它们说成是一码事。那也只能理解为何指鹿为马无人敢异议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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