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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费 10月15日 恭城人民法院 以不正当方式骗取补偿款已是错,行贿更是错上加错。 47岁的欧建是恭城平安乡桥头村人,他与平安乡负责一高铁项目征地工作的陈军(另案处理)是相识多年的好友。 2010年10月,中铁某局项目部要征用欧建的一块土地,前来丈量土地的正好是陈军。欧建让陈军“放宽松点”,陈军当即答应,但表示欧建拿到补偿款后要给自己一点烟钱。结果,陈军量地时比实际面积多量出了约30.2亩,欧建在领取补偿款时,多得了14000元。 后来,欧建在县城遇到陈军,两人一起吃宵夜时,欧建提到当时由于陈军的帮忙,自己多得了补偿款,他表示要感谢陈军。陈军也不推辞,把自己的存折给了欧建。随后,欧建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把10000元存入陈军的账户中。 今年5月,欧建与一群相熟的朋友吃饭时提到此事,在朋友的提醒下,他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于是在5月22日,他主动向检察机关交待了自己的行贿行为,并退出非法所得4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欧建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务,其行为已构成行贿罪。但其在被追诉前主动向检察机关交待其行贿行为,依法可减轻或免除处罚。最终法院裁定,他被免于刑事处罚。(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记者蒋璇 通讯员陆俊书 来源于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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