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28日下午,恭城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联合恭城镇派出所成功侦破一起自行车“碰瓷”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经讯问,犯罪嫌疑人何某、王某、陈某交代了他们的作案经过: 11月28日11时26分许团伙(共六人)中的两名成员驾乘一辆轿车沿X160线由恭城平安乡路口村方向行驶至贵广铁路高架桥往桥头村方向大约300米路段,物色到目标后开车的人故意放慢车速,迫使跟在轿车后的恭城平安乡张家村张某驾驶拖拉机超车与轿车并行,轿车副座的人用手机通知预先在前方等候的另一名成员骑自行车搭着同伴何某(左锁骨事先被团伙头目打成骨折)由相对方向道路路边故意摇摇晃晃驶向道路中心与张某驾驶的拖拉机发生刮碰然后摔跌地上,“碰瓷”成功后轿车、自行车同伙分别驾车离开现场,跟在自行车后步行的两名同伴围上来要求张某带受伤的何某一起去医院检查,拿到X光片骨折的结果后向拖拉机驾驶员张某索要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费用一万元。13时15分接到张某报警后,恭城交警大队值班民警赶到恭城中医院认真查验伤者何某左肩伤情,发现受伤部位隐隐约约有使用过药液涂搽的陈旧痕迹,在对何某进行询问时,何某神色慌张,回答问题遮遮掩掩,加上何某受伤后不接受治疗急于向拖拉机驾驶员张某索要赔偿费的种种不正常表现,值班民警凭着职业敏感及多年办案经验从这起看似简单的伤人交通事故中发现端倪,感觉该事故与“碰瓷”极为相似,马上协调中医院骨科医生进一步查看X光片,并请求县公局法医、恭城镇派出所协助调查,于当日下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目前,此案已移送恭城镇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另据犯罪嫌疑人何某、王某、陈某交代:该团伙共六人(五名湖南江永县人、一名安徽人)多年来流窜各地选择城乡结合部的狭窄公路采用“碰瓷”方式进行敲诈,分工明确,连连作案,屡屡得手,敲诈金额多则数千元,少则几百元。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人:近两年我县辖区道路已发生多起利用“碰瓷”手段进行敲诈的案件,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拨打“122”或“110”报警,并保护好现场等待民警前来处理,遇到有“碰瓷”嫌疑的,切勿与对方“私了”,以免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