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茶江源 于 2014-3-7 20:02 编辑
(一) 对比中西文学中以妓女为主角的经典作品,我们会发现,在大多数作品里,妓女都是同情的对象。在一些作品中,身为妓女的的女主角甚至还是品格杰出的人类典范,比如《桃花扇》中的李香君和《罪与罚》中的索尼雅。不过,在西方19世纪现实主义作家的作品中,可以看到对社会的尖锐批判,以及视嫖娼卖淫为道德犯罪的强烈意识。而在中国古典文学中,描写妓女的作品,社会批判和道德意识都微乎其微。
图为《桃花扇》剧照
有学者注意到,“西方文学里的妓女,往往没有像中国文学里的那样香艳明朗,多彩多姿,也没能无休止地激起才子的佳人想象……与西方悲苦的妓女形象相比,中国的妓女形象更为浪漫传奇”(王影君,《中西文学妓女形象的文化分析比较》)。这里的“中国文学”主要指中国古典文学,现代中国文学中的妓女大多也是悲苦形象。 中国古典文学描写的妓女,大多是色艺双全,堪称佳人才女的“名妓”。当红名妓风光无限,男粉丝众多,受关注程度不亚于当今的女明星。比如,明朝小说家冯梦龙的《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王美娘,“吹弹歌舞,琴棋书画,件件皆精”。富豪公子慕其容貌,都备礼求见,还有“求诗求字的,日不离门”。实际上,美娘在妓院倍受摧残,十五岁就被迫接客,“捱三顶五,不得空闲”。可小说对此只是一笔提过,反而形容她“盛名之下,朝欢暮乐真个口厌肥甘,身嫌锦绣”,并称她在妓院里是“锦绣中养成,珍宝般供养”。美娘激起了卖油郎“癞虾蟆想着天鹅肉吃”式的非分之想。外貌颇佳的卖油郎所以视自己为“癞虾蟆”,只是因为他比较穷。这种描写,说明当时的社会“笑贫不笑娼”。美娘受到太守儿子欺凌之后,终于被卖油郎“怜香惜玉的真心”打动,拿出自己的积蓄赎身,和卖油郎结成夫妻,过上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另一个更幸运的妓女人物,是唐传奇《李娃传》中的妓女李娃,不仅嫁入豪门,日后还成为高官夫人。
《卖油郎独占花魁》中的王美娘剧照
唐传奇《李娃传》中的长安名妓李娃画像 当然,中国古典文学中的妓女人物也不乏下场悲惨的,可那主要是因为她们爱上了薄情郎。最著名的故事是霍小玉遭情人李益抛弃后痛哭而死,以及杜十娘被未婚夫李甲转卖后跳江自杀。“那杜十娘自十三岁破瓜,今一十九岁,七年之内,不知历过了多少公子王孙。”十三岁就开始遭受男嫖客蹂躏的杜十娘,十九岁时攒够赎身的钱,又遇到自己喜欢的男人李公子,终于可以从良嫁人,不想让孙公子的一席话给破坏了。孙公子说动李公子的论点有二:一是李父必不能容其子娶“不节之人”,可如果李“因妓而弃家,海内必以兄为浮浪不经之人”;二是“‘妇人水性无常。’况烟花之辈,少真多假”。这就是说,妓女不是正经人,也不可能有真情。杜十娘的故事,体现出妓女在社会上备受鄙视,以致被剥夺享有正常家庭生活的权利。 (作者:米琴,比较文学博士,曾于美国的大学教世界文学,出版过《爱情十九谭》等中文著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