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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5-31 21:4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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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主持人:诗诗]传统村落是中华民族的根基,我国古代农耕文明的精粹,蕴藏着丰厚的历史文化和自然景观资源,可以说是我国乡村历史、文化的“活化石”和“博物馆”。但是在经济高速发展、城镇化不断加快的今天,承载着乡土建筑、民间文化等农耕文明的传统村落,似乎成为被遗忘的角落。
[主持人:短片]据报道,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中国每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速度之快令人咂舌。相关部门的统计显示,我国的自然村十年前有360万个,现在则只剩270万个。
他援引官方公布的数字说,过去十年,中国总共消失了90万个自然村,“比较妥当的说法是每一天消失80至100个村落”;这些消失的村落中有多少具有文化保护价值的传统村落,则无人知晓。
“传统村落中蕴藏着丰富的历史信息和文化景观,是中国农耕文明留下的最大遗产。”冯骥才说,伴随着社会的发展,村落的原始性,以及吸附其上的文化性正在迅速瓦解。因此,保护中国传统村落已经迫在眉睫。
[主持人:诗诗]随着冯骥才此言论的发表,各方都将焦点聚集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上。由十年前的360万到现今的270万,我想冯骥才当然不只是想通过数字说明一个事实,更想表明一种态度:保护传统村落迫在眉睫。今天我们将就这个话题与嘉宾展开讨论。今天做客演播间的嘉宾是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村镇处处长彭新唐。欢迎彭处。
[彭新唐]主持人好,网友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诗诗]广西历史悠久,聚居着12个世居民族,有着灿烂的少数民族文化,应该说,承载着农耕文明的传承与发展的传统村落应该非常丰富而有特色。据了解,你们正致力于传统村落的调查统计和保护工作,那么,目前广西传统村落的现状怎么样?
[彭新唐]我们知道,传统村落是指村落形成较早(聚居历史有百年以上),拥有较丰富的传统资源,具有一定的历史、文化、科学、艺术、社会、经济等价值,应予以保护的村落。2012年,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文化部、财政部的部署安排,我们会同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对广西的传统村落进行了调查,共确定列入我区首批传统村落共241个(其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共39个);2013年,按照国家3部门的要求,我们开展了补充调查,又将75个村落列为我区传统村落(其中,列入中国传统村落共30个);至此,我区共有传统村落272个(其中,列为中国传统村落的69个)。从我们调查的情况看:我区的传统村落资源丰富,历史悠久,许多村落集中体现了从传统农耕文明到现代文明发展的脉络,其建筑多为明清时代的历史建筑,有一些还是汉代的建筑。融合了壮、汉、苗、瑶、侗族等多民族的文化特点,且保存较好,原住居民占有比例较大,生活延续比较完善,特别是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以活态的形式传承了上百年甚至几百年,具有很高的保护和研究价值。
[主持人:诗诗]广西有那么多历史文化丰富而有特色的传统村落,保护好和合理利用他们有什么现实意义?
保护好与合理利用传统村落就广西而言非常重要,意义深远:
一是传承中华文明,增进民族凝聚力的有效手段。农耕文化是中华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传统村落是农耕文明传承与发展的典型代表,是承载农耕文明的重要载体和直观体现,传统村落也是联系5000万散布在世界各地华侨和港澳台同胞的文化纽带。对传统村落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既有利于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的优秀的传统文化,倡导健康、朴素、和谐的人居环境和生活方式,更有利于增进中华民族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014/2/25 16:46:27]
二是建设“美丽广西”的重要内容。开展“美丽广西·清洁乡村”活动,是我区贯彻中央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举措,是以“美丽广西”为主题,以“清洁乡村”为切入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文明新风尚为目的的为民、务实工作。而传统村落是我区众多乡村中最具典型代表意义、最能体现我区传统文化、建筑艺术和乡村空间特色,最能反映村落与自然环境和谐相处的自然村落。因此,对其进行保护,在保护的基础上进行传承和发展能够极大地促进“美丽广西”建设。
三是保卫国土安全,树立良好国门形象的重要举措。我区边境线漫长,边境8县(市)中,共申报了22个传统村落。对这些村落进行保护和合理利用,发展边境旅游、特色旅游等,增加边民的收入,增强边民的自豪感,能让边民发挥“一户一哨所、一人一哨兵”的作用,更能保卫国土安全,树立良好的国门形象,展现我国的传统文化和改革开放的巨大成就。
[主持人:诗诗]要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广西传统村落资源,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主管部门,想必一定遇到不少的困难和问题。
当前主要面临以下困难和瓶颈:
一是对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保护的意识淡薄。传统村落保护所产生的价值主要是体现在社会价值上。从传统村落的分布来看,相当部分是分布在经济欠发达地区、交通不便地区和少数民族聚居区,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发展地方经济是这些地区的首要任务,因而在传统村落的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方面,地方特别是居民更为看重的是经济效益,而不是社会效益。从而导致对保护工作的认识不足,保护规划没有编制或执行不力,村落内建设活动较为随意,对村落的原始风貌、聚落特性破坏较大等现行时有发生。这个是在现行里面问题还比较多,包括一些领导意识不够强,也包括原住民的意识不够强.
二是保护的资金匮乏,保护的措施不到位。目前,各级财政预算中没有传统村落保护的专项开支,而对于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来说,其资金来源主要是靠公共财政的支出,只有等保护好了、基础设施完善了,才具备开发利用的基础。因此,资金不足是目前保护传统村落的重要瓶颈。
三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严重滞后,“脏乱差”现象较严重。大部分传统村落之所以保存得相对完好,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村落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交通不便,村民经济状况不佳等,自然造成了村落基础设施条件落后,所以村民对保护先,还是考虑肚子的问题,这个还是比较严峻的问题。但是我们就是要找到一个结合点,既要保护好又要发展经济,其实我们现在保护好这些传统村落,就是为发展经济服务,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其实可以发展特色旅游,目前我们正在做这方面的工作。
网友:我也是一只猫]我是桂林兴安水源头村人,世世代代居住在秦家大院,由于要挣钱养家出外打工,只有爷爷奶奶辈守家。老宅年久失修,要不是穷,我们早想搬离这个地方。政府有何更好的办法为我们解决这个问题吗
[主持人]民居是古村落的精华,代表和反映的是地方文化,也是外界审视这个区域文化的一个窗口。这些古民居于我们而言,有着观赏和品鉴历史的价值,对于居住在那里的居民而言更有着深厚的情感和深层次的涵义。所以我想他们并不是不喜欢那,而是希望在提高生活水品质与保护保全古建筑之间找到一个协调统一的平衡点。
作为传统村落保护的主管部门之一(只能说之一,其他还有财政厅、文化厅、民委等部门),我们将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制定相关文件政策。年内计划会同自治区文化厅、财政厅制定关于加强广西传统村落保护的指导意见,从文件政策的层面明确传统村落的定义、保护的主要内容、各级政府和部门的工作职责等,使传统村落保护工作进入制度化、常态化的工作轨道。
二是开展保护和发展的专项研究。建立广西传统村落名录,将符合条件的传统村落收录到名录内;同时开展传统村落保护和开发的专项研究,针对我区传统村落的不同特点分类制定保护和开发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进一步做好保护利用工作。
三是积极筹措资金开展保护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刚才说的个案的一些典型建筑的维护,力争将传统村落保护规划编制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列入到自治区财政预算。按国家要求,国家也已经考虑这方面的保护资金安排。
这个是从大的层面来保护,就这个个案来说,这是一个祖屋,秦家大院是一个祖居地。传统村落的主要内容就是历史建筑,像这个还属于文物建筑,那更高一个规格的。所以(秦家大院的)政府和户主均有保护的义务和责任。第一,既然已经列为文物,对应的,国家和自治区的文物应该是国家和自治区也拿一部分维护的资金。因为毕竟文物还是比较多,这主要是文物部门负责,所以主要是靠他们去做的。
假如这个不是文物,或者还没有列为文物,作为历史建筑或者传统建筑,还未列入政府的保护里,我觉得也有几种保护的方式可以考虑的:作为祖屋,首先第一保护的义务就应该是户主,然后才是政府。如果他这个老宅还有人居住,年久失修有破败了,只要它符合农村危房改造的条件,可以通过农村危房改造来修缮老宅。它已经成为危房了,又符合这个条件,这个是可以的。像这样可能会成为空心村的家庭,人们外出打工,政府可以回购这一部分来保护,这是一种方式。第三是从国家发展的趋势来看,经济越来越好,肯定在这方面有所支持的,所以下一步我们也在努力的做工作,争取维护传统建筑能列入自治区财政这个层面来安排资金来保护。总的来说就是,把广西的传统村落保护好,让传统文脉延续下去。
[主持人:诗诗]好,感谢彭处的解答。传统村落保护是一项庞大、复杂、系统的工程,也许十年八年都做不完,但它就像火炬传递一样,前辈留下的精华我们下一代再下一代要好好地传承下去,这是我们这一代人的文化责任和神圣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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