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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2015.1.28”恭城镇张家洼路段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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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2-2 10:5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恭城交警大队 于 2015-2-2 14:48 编辑

2015年1月28日19时10分许,在恭城县辖区S201线156KM+115m(恭城镇张家洼)路段,二辆小型汽车与一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行人死亡,肇事后面包车驾驶人驾车逃逸事故现场。接到报警后,恭城县交警大队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交通肇事逃逸案件查缉预案,并成立专案组,经缜密侦查,1月29日成功将一辆肇事车辆查获。驾驶人封某某(男,36岁,阳朔县白沙镇人)已归案,案件情况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封某某一念之差铸成大错,教训深刻。在此,交警特别提示广大交通参与者:一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一定要在保护好现场的同时及时报警,对伤者进行及时的救治,绝对不能因为害怕承担法律责任而致人生死于不顾逃离现场,导致事态进一步恶化,最终害人害己,换来的将是更严厉的法律惩罚。同时,也希望更多的热心市民参与到自觉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正义的行为当中,积极举报线索。

恭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二0一五年二月二日
“2015.1.28”恭城镇张家洼路段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通报807 / 作者:恭城交警大队 / 帖子ID:111789
图为事故现场
“2015.1.28”恭城镇张家洼路段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通报970 / 作者:恭城交警大队 / 帖子ID:111789
图为驾人封某指认肇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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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2-2 11: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IDC机房
罪有应得。。谁都不想发生悲剧,但是出了事就要敢于承担责任,往往总是有人不顾后果、逃避责任,最后还不是自食其果。。愿这个世界少一点不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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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7]常住居民III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2-2 13: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2015.1.28”恭城镇张家洼路段重大道路交通肇事逃逸案破案通报285 / 作者:罗少爷 / 帖子ID:111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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