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 1402|回复: 5

为争座位起争端 恭城男子纠集他人来砍人获刑两年

[复制链接]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4 15:12: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6月1日,经市中院做出终审裁定,因琐碎小事纠集他人拿刀砍人的恭城男子刘某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去年9月,“80后”恭城男子刘某乘大巴去贺州。大巴准备从车站出发时,两名全州口音的男子上了车,来到刘某的座位旁。年纪大一点的男子余某叫刘某起来,说刘某的座位是他的。刘某说座位是自己的,并拿出车票给对方看。但余某不理睬,双方开始争吵起来,后来余某将刘某拽了起来。


  车上的服务员见状,就叫刘某到车前面坐。刘某坐到车前面,越想越不服气,拿出手机给本村同伴阿三(化名,在逃)打电话,说自己挨人搞了,喊几个人来教训一下。

) S- @" H9 ~1 j5 |5 E& }/ ~, T

  阿三满口答应,并说在大巴途经的某路口会面。半小时后,大巴来到该路口。刘某叫司机停车,与在该路口等候的阿三会面。

2 v8 x. Z$ [8 a6 s' `+ x* I" Z

  阿三率领两名年轻人上车,刘某指认了刚才和他争位置的两人,阿三叫两人下车但两人坚持不下。


  在拉扯和殴打中,刘某被对方稍年轻的男子余某中勒住了脖子。阿三见状,即刻下车在路旁的西瓜摊上拿了一把长40厘米、宽7厘米左右的西瓜刀,上车朝余某中乱砍数刀。见有人报警,阿三下车迅速逃离现场,刘某被赶到的警察当场抓获。


  经法医鉴定,余某中左侧颞骨骨折及体表的软组织损伤,均已构成轻伤二级。

2 X3 j* w. V" b3 G( }. {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借故生非,纠集他人随意殴打被害人,并致其轻伤二级,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法院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两年。

来源:桂林生活网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4 16:05: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为了点点事喊打喊杀的 {:1_490:}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4 16:1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为了个座位搞那么大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4 16:12:1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 电信/数据上网公共出口
{:1_490:}搞不懂现在的人怎么想的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5 09:00: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东省深圳市 电信
{:1_485:}{:1_485:}{:1_485:}{:1_485:}{:1_485:}{:1_485:}{:1_485:}{:1_485:}
avatar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5-6-5 09:57:55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1_493:}{:1_493:}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qq_login applogin wechat_login1

本版积分规则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