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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 我说了该说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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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3-12 15:43:3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青草文学 于 2012-3-12 16:54 编辑

   对于你的见解,鄙人身为教师深感遗憾,不该说(话)的时候你说了,该说得(的话)你没说!       在下身位(为一名)教师,对教师的行业(存在的一些现象)深有感触!对于你的文章我只是写出我当时的心情。看了你对教师的评价,我指的是文中涉及到教师酒后如课的事情。“不该而说了”:是指你只看到一些片面的现象,(就否定了)大部分教师还是呕心沥血,融于烛,而高于烛(的事实)(按:此话不太好理解)。不要以点概面。“该说的却没说”:对于教师你还是不甚了解。纯属个人观点,无病呻吟之举(按:此话不知祭念是在说小雨还在自嘲)。
   见谅!
    [节录祭念评田孟《教师,我有几句话想对您说》括号内文字为老田所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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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说了该说的话
——致某小学祭念老师
田孟

    我那篇拙文,虽不敢说观点全对,但也不是先生所言的“以偏概全”之见。如果先生你有耐心读完全文,你就不难发现,我说的正是某些教师而非指教师这一群体。之所以你批评小雨“该说不说,不该说却说了”,这是因先生过于粗心大意、不耐心听人家讲完话所至,我倒是认为你有些刚愎自用、粗暴武断;
    某教师酒后在课堂上胡言乱语,而且是不止一两次因此受到校方和组织上的批评警告,他俩将组织上的批评警置若罔闻,依然我行我素,有损教师尊严和形像,耽误学生的学业,我认为对这丑陋现象不仅有必要批评揭露,而且还应该严肃处理。
    何“不该说”之?他自己不珍惜岗位,酗酒耽误授课、误人子弟,让其“下课”,而且并非“不教而杀、不戒视成”,我认为既符国家和学生的利益,对失职教师的处分也是公正的。有道是:“陈力就列,不能则止”。不如此,不知有多少孩子的前程,让这种所谓的教师给耽误了,这于那些孩子们公平吗?不如此,国家的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大量人才,从哪来源?实现民族伟大复兴的基础是全体国民素质整体水平的大幅度提高,如果国民基础教育工作没做好、我们的中小学教师像那两位酗酒的老师那样的自身低劣素质,能教育好我们的子弟、培养出我们的后代的高素质吗?再说,如果放任这样不称职的人继续留在教师队伍里,那样会影响全体教师的声誉,是对那些爱教敬业的教师的不公平。你身为一名教师,而且还自称热爱教育事业、爱学生,对此为何不理解呢?
    我在那篇文章中,只针对某校那两位失职教师的课堂上说醉话影响教师形像、耽误学生的学业的事情进行议论和批评,这完全就是以事论事,而且已声明那样的教师是教师队伍中的极少数的一部分。这里又何来的“以点概面”,“只看到一些片面的现象,(就否定了)大部分教师还是呕心沥血,融于烛,而高于烛(的事实)(按:此话不太好理解)”之意呢?与你臆断的恰恰相反,我一贯认为教育和教师应受到全社会的关心和尊敬,个别教师不讲师德并不影响我们对老师这个群体的尊敬和信任。但是,那些极少数失职失德的人,不能因其头上顶着“人民教师”的帽子的就说他一定合格,就不能对其错误进行监督和批评了。如果谁有这种心态,谁就在侮辱了教师这一行业。我虽不是教师,但不能说我不了解那所学校的教学管理工作和教师队伍的情况。你从我那篇文章中,在何处看出了我不了解他们呢?我认为你的口气像是我的老师在教训我,而你的教训却毫无根据。我没资格批评你个人的专业工作水平和师德表现,但当时和现在我都有权利批评像那位酗酒至醉在课堂上失态、胡言乱语的教师。因为,当时我若对此不闻不问,我就失职了,人民代表就有权罢免我的职务;现在我不批评这种现象就有悖于我一名公民与在校学生的家长之良心和道义。
    你身为一名在岗的小学教师,更应理解和欢迎这种善意批评,而不是抱怨和抵触。所以,我认为该说话的时候,我说了该说的话;在我该做工作的时候,我做了我该做的本职工作。而你,在对待这件事情上,作为一名在职教师,应该说的话你没说,不该说的话你却说了,该你担忧和遗憾的事情,你不担忧、不遗憾,本无遗憾的事情你却表示遗憾不已,这才是真正令人遗憾的事情。博客本来就是个人的公开日记,所言当然就是“纯属个人观点”,这还需特别声明吗?若非如此,难道你我所言还分别能代表了那个群体不成?我是没那样的资格,也没那样的企图;你也没谁授予这样的权力,即使有那个企图也白搭。你有权发表你个人的意见、表明你个人的观点,但,“无病呻吟之举”却没必要,我不会那样矫情;在你说的那一席话里,也没有半点那层面上的意思,只不过为显示自己儒雅有才,故作自谦自嘲罢了。
    谢谢你留言点评我的日记,欢迎你继续关注我的博客,并给予批评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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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3-12 16:19:36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恭城十字街百货大楼2层精英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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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3-12 17:32:09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联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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