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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10-23 15: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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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西桂林市 电信
(桂林生活网讯)恭城一男子“酒后乱性”,深夜爬进女职工宿舍,意图强奸。昨日,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宣判。 今年7月5日晚,恭城嘉会镇的许某在酒店吃晚餐,席间喝了1斤多杨梅酒。饭后,许某给同厂的人打电话,让人开车接他回到工厂宿舍。
回到工厂时已是晚上11点了,不过,许某没有回自己的宿舍,而是去推隔壁女员工宿舍的房门。他发现房门已经从内反锁,于是从屋后的窗户爬了进去。
宿舍里,小月(化名)正躺在床上。许某爬上床,用左手捂住小月的嘴巴,身体压在其身上,对其毛手毛脚。
“你再不走我就喊人了!”小月喊道,可是许某还是大力压着她。
小月借口去上厕所,逃离了许某的魔掌,并趁机到隔壁向男朋友求救。
第二天,许某在宿舍被警察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许某以胁迫手段强行欲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其犯罪时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犯罪未能得逞,系未遂,依法可比照既遂犯罪从轻或减轻处罚。最后,法院判处许某有期徒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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