恭城县公安局恭城镇派出所扎实推进“神剑1号”行动,牢固树立“枪爆不除,社会不安”的思想,对涉枪涉爆案件违法犯罪案件履职打击。近日,查处一起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案,行政拘留1人。 12月01日16时许,恭城镇派出所民警配合交通管理部门在恭城镇化育收费站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车辆时,发现一辆五菱荣光面包车车窗被塑料袋遮挡,民警遂对该面包车进行检查,发现面包车车厢内塞满了烟花、爆竹。执勤民警随即将驾驶员莫某口头传唤至派出所进行调查。经询问:莫某如实陈述自己非法运输危险物质的违法事实。 目前,违法嫌疑人莫某因非法运输危险物质已被依法行政拘留,其非法运输的烟花、爆竹依法予以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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