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恭城瑶族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我县某美容院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在店内开展咖啡灌肠业务,卫生执法人员已对该美容院立案进行了行政处罚。 卫生执法人员检查中发现,县城某美容院店内张贴有“葛森疗法,咖啡灌肠”、“葛森疗法,有效逆转52种疾病”等宣传图文,在一美容间内墙壁挂钩上挂有冲洗袋带冲洗管一套,美容院内存放有一次性使用导尿管、葛森疗法专用咖啡以及葛森疗法专用洋甘菊,经询问,该美容院经营者承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向顾客提供咖啡灌肠业务,以便为顾客解除便秘以及体内排毒,以上均为向顾客提供灌肠使用的物品。卫生执法人员在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的同时,耐心地向该美容院的经营者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指明灌肠是一种治疗方法,需要在医疗机构由相应卫生技术人员操作。当事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咖啡灌肠治疗活动,违反了《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县卫生计生局已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尽快清除店内相关的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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