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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 是捐款好还是按章纳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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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6-22 13:36:5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思辩(1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几天,央视台“今日说法”栏目播出了一个节目。一个女青年中专毕业,没有正始工作。为了抚养失去父母的侄子,自己连婚也不结。此事被某报社记者知道,便在报上对她作了报道。并送她个“爱心姑姑”的美称。一时间“爱心姑姑”美誉遍传,人们纷纷打电话或写信赞誉她,她很快成了新闻人物。这时有一所学校愿意招收她的侄子免费入学,并给她在学校安排了一份工作。三年后,她又一次成了新闻人物。这次是因为她和学校因侄子的读书费用问题闹了矛盾,竟至于她辞了职另去找工作。而新单位听说她在学校工作不好没录用她,她一气之下就到学校门口长坐不起。这事又被某报记者知道,又在报上连续两次做了报道,并围绕她的做法引伸出一个“感恩”的问题,在媒体发起了一个“感恩”大讨论。她一下子由三年前的一个“爱心姑姑”的女神形象变成了一个“忘恩负义”的小人典型,声讨、谩骂、谴责使她变成了“过街”老鼠。她在城里住不下去,逃到乡下一个偏僻处住下,更糟糕的是因为这个“负义小人”的名声,她再也找不到工作,到了无法生活的境地。[摘自开窗听雨《“爱心”事件遭遇尴尬的反思05 20:0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是捐款好还是按章纳税好?

              ——读开窗听雨“爱心”事件遭遇尴尬的反思

                               田孟

    舆论倡导爱心和道德应该没错.中国人爱搞树典型那一套,其社会根源在于中国人的道德素质悬殊太大,于是想树立典型,想以榜样来示范带动其他落后的人.如果人人都有那样的爱心,还需要那典型吗?这是历史和国情决定的,一时也无法改变现状,也不能全怪新闻媒体.

    正因中国历史和现实,必然形成这种突出和重视个人爱心[道德]行为而轻社会爱心[道德]的文化,西方国家则重视个人人权,轻突出人个爱心,注重全社会化爱心[西方国家称之为:国家福利保障或社会福利保障事业],他们把献爱心法定为公民义务和责任,在你任何一次消费时,在你缴纳营业税,继承法税时就已包括献了爱心了,人人都会消费,所以人人都献了爱心,多钱多消费则多贡献爱心,公平合理,没人觉得特别伟大,富人他觉得富得心安理得:我钱多,享受比一般人多但我对社会贡献大,所以我富得光荣;穷人穷得安心;我比别人穷,但因此我得到国家福利比别人多,是许多富人和一般的公民在帮助我,我去打倒资本家,革那些多交税为像我一样的穷苦人提供福利的大户的命?我是脑子进水了,还是天生的忘恩负义的坏蛋?

    在我们在里现行体制下,就会出现一些怪事:那些不法实业家一方面想方没法逃避纳税义务,为达到此目的不惜造假账;一方面却积极为慈善事业捐款;正当的义务不尽却抢着“献爱心”,这是为何?献爱心是假,沽名钓誉、用钱收买人心,为其犯罪打掩护是真。还是犯罪人自己的话说得明白:

    “交税是法定的应尽义务,交再多没人说你这人高尚;为慈善事业捐款就不同了,少少捐几万元就不得了了,这些年我捐出去的钱总额,还不到我一年逃税额的五分之一。就是这一点点捐款,为我赢得了好多荣誉和便利,那是用其他方法办不到的。”

    只要他为当地公益和慈善事业捐了款,当地ZF官员眉笑眼开,老百姓感恩戴德交口称赞,新闻媒体跟踪报导,一时间“慈善企业家”美名远播,家喻户晓,老幼皆知。于是,他当上了政协委员,评为优秀企业家、他的企业评定为4A级信用,连纪委都上门专制一块“重点保护单位”金字牌挂在大门口.(这是中国特有的对政治最具有讽刺意味的创举。让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出面保护企业,可见那些大大小小"衙门"里的"公仆"以权谋私现象的普遍,已泛滥成灾了;企业受到来自ZF机关官吏的欺压、讹诈、侵害有多严重!)他不仅在信用贷款、税费返还、电力优先优惠供应,排污指标等一系列事情上,一路畅通无阻,尽占实惠,是其他企业无法比的。而且,就连税务局、环保局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他有逃税和违法超标排污等严重违法行为,准备立案查处时,却有人出面替他求情、具保,说他年年为当地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捐款几十万元,为人民,为社会作出重大贡献,为地方ZF分了很大的忧,请这些部门保护这样的大好人。几年来,他就是利用他这“慈善企业家”的光环,掩护其逃税上近千万元,违法排污企业获取的利润总额上千万元!而他用来收买人心、为包装自己“慈善企业家”所捐的款总共也只有不足300万元。真可谓是以小虾钓大鱼了!如果当初当地ZF不为他那几万、十几万“爱心捐助”所动,新闻媒体对此事不那么高调地进行长期追捧宣传,纪委在一些机关接到群众举报不对其实行“重点保护”,社会舆论不那么倾向“爱心捐助”,而是多鼓励和褒奖“依法合法经营,按章纳税”,他那点花招能得逞吗?他要是按章纳税几千万能元,不比接受他那区区两、三百万元解决更多的财政问题?他捐了十所“希望小学”,却偷了国家建几百所“希望小学”的钱啊!孰重孰轻,想必大家都会算这笔账。

    因此,我赞成多在实现国家福利保障或社会福利保障事业方面下大力气,来替代靠突出个人“献爱心”来给予“弱势群体”帮助的做法.法制社会阶段就得依法办事,不能搞还没有社会基础的、超越时代的、未来的共产主义社会才可能实行的"道德力量"来解决当今社会矛盾.个人"献爱心"的做法只能说高尚但不实效,所以不要再过多地倚重于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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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2-6-22 14: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把钱给就最好了。。{:soso__6235880048239246314_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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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oderator 发表于 2012-7-1 19:47:30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桂林市 中移铁通
我讲的话, 拿起钱给你认为该给的最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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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o_lz  楼主| 发表于 2012-7-2 23: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广西贵港市 电信
青草文学 发表于 2012-7-1 19:47 是捐款好还是按章纳税好?334 / 作者:齐尹孟田 / 帖子ID:20738
我讲的话, 拿起钱给你认为该给的最好。

社会需要有人管理,人上的力量是无法完成这个工程的。捐或纳税都难,如果掌权者不仁的话,取之于民,用之于私,那还不是瞎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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