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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山网资讯 在一场古文物铜镜进行拍卖中,一位竞拍者一口气买下了其中的66件铜镜,事后却被拍卖公司告上法庭,索要10%的拍卖酬金。竞拍者称铜镜本来就是自己的,并声称自己作为委托人来参与竞拍是拍卖公司安排的。北京一中院今天上午终审判决双方恶意串通违法,拍卖行败诉。
2008年,海先生以妻子名义与中博公司签订《北京市艺术品委托拍卖合同》。当年6月29日,在中博公司举行的拍卖会上,海先生共竞得68件拍品,其中有自己的66件铜镜。事后,中博起诉要求他按竞投价的10%支付酬金,共225400元。海先生则称自己是委托人,参加竞买违法;中博安排他举牌竞拍保护拍品不被其他人以低于保留价竞买走,自己不是真正的竞买人,不应当支付酬金。在被一审法院驳回诉求后。中博公司上诉,理由是海某夫妇在拍卖活动中“唱双簧”,竞拍自己的拍品,逃避支付酬金。法官对此进行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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