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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文章] 短笺(286)同情和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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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9-14 22:21: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帖最后由 齐尹孟田 于 2013-9-15 18:54 编辑

短笺(286)


同情和公道
老田

据龙城晚报报导:6月15日晚,一个老太太骑车不慎摔倒在地,路过的一位司机连忙停车上前搀扶。不成想,老太太却坐在司机的车里不走了。围观的数十名路人纷纷向出警的民警作证:“不能让好心人吃亏!”

后来,老太太的家人赶到现场,才将老太太劝下了车。记者联系出警民警问起此事,民警说:“现场那么多人愿意为好心的司机作证,不让做好事的人吃亏,这证明公道自在人心。”

而我就没那么幸运了。我在南宁遇到两次,明明是骑车的人(一次是摩托车,一次是自行车)自己违章撞上我的已避让停下的车上,连肇事的人都有连连道歉,并表示承担修车的损失。可路边那些好事者却起哄,胡说是我开车撞了人.警察勘察现场后,并不受那些好事者的假证起哄的影响作出正确的判断结论。而那些好事者却谩骂我不算还谩骂办案交警,嘲讽那肇事者.这两次遭遇让我对所谓的“群众的眼晴是雪亮的”、“人心自有公理在”,有了不敢轻信的亲身经验了。

这些好事者让我怎么说你们好?对弱势者富于同情心就可冤枉无辜的“强者”?可是,他骑自行车就是弱势者而我开着轿车就一定相对于他是强势者吗?就算如此,弱势者(或相对贫穷的人)遇上强势者(或相对富裕的人)就可以有理由不守法规、不讲道理吗?他们有犯了错不用承担责任的权利?这是一种流氓无产者的心态,如果人们助长这种行为,这个社会就会是遍地流氓、毫无法制和公道之社会。

请那些把仇富、“眼红病”当正义的好事者们,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公道原则,重新审你们的言行,把公道与同情心放在正确的位置上,你们对社会贫富不均的不满不能无原则地放大.否则,社会不会有公道,没有公道,这社会美好吗?总有一天,这种不公道会轮到这些人身上时,才能体会公道的可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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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9-15 01:29:5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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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9-15 09: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1_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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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A的每日心情
    kx开心
    2023-5-16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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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V.1]初来乍到

    online_supermod 发表于 2013-9-15 09:41:51 | 显示全部楼层
    GCD没有给人民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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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用户从未签到

    online_member 发表于 2013-9-15 12:29: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德心的丢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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