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登录
注册
找回密码
搜索
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用户
快捷导航
门户
新闻资讯
论坛
甩古吹水
恭城520人才网
求职招聘
恭城520房产网
恭城520信息网
恭城520直播间
电话114
排行榜
Ranklist
爱心公益
恭城爱心
APP下载
每日签到
Plugin
每日签到
恭城520社区网
»
论坛
›
兴趣爱好
›
情感故事
›
情理不能代替国法——私刑动不得
返回列表
查看:
1297
|
回复:
0
[感悟杂谈]
情理不能代替国法——私刑动不得
[复制链接]
齐尹孟田
齐尹孟田
当前离线
积分
2267
该用户从未签到
发表于 2014-1-29 14:30:50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来自: 广西南宁市 电信
民众对小偷动私刑不能提倡,
行
侠
仗义也不能违法。若谁都可以对他人动私刑,国法尊严哪里还有?法将不法,国何以治、民何以为安?故,除非在制止犯罪分子正在实施危害他人和国家生命、财产犯罪无可避免地使用暴力手段之外,在犯罪分子放弃犯罪、失去反抗能力的情况下,不经国家刑侦、起诉、审判机关按法定程序进 行处置,其他人和单位都不能私自对犯罪嫌犯进行拘审、羁押、打击、捆绑等人身伤害和人身自由的限制。
国家
,
暴力
,
程序
,
能力
,
刑侦
相关帖子
•
关于免除和申请延缓偿还国家助学贷款的相关政策说明
•
今日,处暑
•
论下载国家反诈APP的重要性,个人更不能贪小便宜泄露个人信息
•
出卖国家利益的都没有好下场
•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都敢造假
•
浅看恭城教育,,
•
招人
•
国家卫健委:坚决整治“层层加码”
•
做了很多入户工作才发现自己的抗压能力很弱
•
我就在想,那四个摸进敌营,徒手干掉一个少将,二十几个守卫的,是何等能力的
回复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今日恭城
吃喝玩乐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