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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6-14 14: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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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 广东省广州市 电信
本帖最后由 光影油茶 于 2014-6-15 07:02 编辑
这是什么法律?对打砸宾馆、商店时公安会依法处警立案,而对干扰破坏商家正常经营、生产、销售的玉林狗肉节却充耳不闻,也未处警立案,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吗?商家可是交了税的,办有合法的执照的,损失谁负责?今后谁还敢克玉林经商,谁个客人还敢去吃半块狗肉?谁来保护商家和食客消费者的利益?!动物保护组织只是个民间组织而已,你可以不吃,但你能高于法律之上吗?狗掰共和国!人造牛B~!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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