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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笋 发表于 2011-12-9 12:22 以前我有5毛钱可以请客了~ 五包酸梅粉吃得出半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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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谁卖乖 发表于 2011-12-9 11:47 现在的人啊?不知道怎么讲了,那么小就知道克借钱了
竹笋 发表于 2011-12-8 20:55 强奸罪不足以判死刑~ 唉~
九姑娘 发表于 2011-12-9 11:20 那时候冰棍一毛钱一根,吃五毛的算是奢侈了。
水华 发表于 2011-12-9 14:34 强奸罪从看守所到监狱,都是挨打的料,几年出来,基本上也就完了。 强奸罪即便是判三年,比一般犯罪的10 ...
四渡赤水 发表于 2011-12-9 15:00 那还是后来了,我小时候有个恭城的人夏天用自行车绑10多个圆筒型的保温壶运起到我老家学校去卖,当时绿豆 ...
九姑娘 发表于 2011-12-9 18:31 我也有见过那种圆形的保温壶,也吃过那样的冰棍,不过是5分还是一毛我就没有印象了。那时候还太小,在我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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