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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2-04 22:57:25 来源:恭城网 作者:恭城网
[导读]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4〕2号)精神,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 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恭城瑶族自治县2014 年壮族三月三将放假两天
瑶族网讯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的通知》 (桂政办发〔2014〕2号)精神,经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4 年“壮族三月三”放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恭城瑶族自治县全体公民放假2天,4 月2 日至3 日(即农历三月初三、初四)放假。
二、2014年“壮族三月三”放假,充分体现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和爱护,各乡(镇)及恭城瑶族自治县县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加强对民族节庆重大意义的宣传报道,并组织引导开展相关民间的活动。特别是恭城瑶族自治县县民族局要主动商县广电局、县文化旅游局、体管中心等单位,把节庆活动的内涵进行梳理和提炼,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舆论导向。恭城瑶族自治县县体管中心要充分利用县内丰富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资源,挖掘少数民族传统体育文化,指导开展具有民族特色的传统竞技活动。
恭城瑶族自治县县文化旅游局要主动商县民族局、体管中心等单位,及时制定相关活动方案,以民间群众、村(居)委为主,充分利用文化馆(站、室)以及传统节庆场所等文化资源和丰富的旅游资源,创新和打造民族特色文化旅游品牌,组织好在节日期间的群众活动,推动民族文化旅游业发展。
三、放假期间,各乡(镇) 、恭城瑶族自治县县直各单位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祥和平安的节日假期。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年1月28日 瑶族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