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齐尹孟田 于 2012-4-13 17:08 编辑
我不在自己的脸上贴标签 ——致网易博客《文学港湾》圈子 田孟 谢谢胡杨!您为向圈友推荐我这篇拙文犯圈子的规矩了、受到圈主责备,为此,我的心很不安,对不起您啊!其实,您和圈主等圈管心里都清楚,除了那些我在标题前注明(转载)字样的文章之外,我在不在日志的标题前标不标上(原创)的记印,我所有的日志肯定是我本人的原创作品。你们要求圈友这种在日志的标题前标上(原创)的记印的做法,就好比要求别人在自己的脸上贴上一个“我是我爸爸妈妈的亲生子”标签一样愚蠢可笑. 所谓文责自负,有无这两字难道就能改变得了性质么?博客只是互联网上晒个人日志、渲泄内心情感、自娱自乐的一个平台,向圈子推送日志不会有任何稿酬,因而它是无商业价值的。我想,不会有多少人为出名胆敢拿自己的名声冒险,用明知剽窃终难逃亿万网民法眼,还要拿来到这种无栏无栅、无利可获的地方来触犯众忌吧?要是那样他也就傻冒到家了。 标上了(原创)的记印就一定是博客主人的原创作品么?你们就凭这两字判断日志推送者的诚信品质和“原创”真伪的?我的日志有必要抄袭别人的么?更何况我已在日志上标注了“原创诗词”并在标题下具了名字,这还不能说明我推送的这篇日志是我本人创作的吗?我这样做了,对读者、圈友、圈管和圈主还不够尊重和认真负责么?你们在哪个报刊上见过发表的文章是作者既具名又在标题上标注(原创)两字的?即使是作者在投稿时,编辑部也不会要求作者在原件上做这种多此一举、有悖常情的事.你们的思维真是好奇异啊! 倡导诚信为人,打击造假和剽窃之风,维护文学创作秩序,支持原创、捍卫作者权益没有错,但要做得合情合理、简便有效才行,而你们这种要求作者已具名不行,还要求他贴上你们认可的标签的做法,有违出版业行规和反剽窃社会公认标准,实在是霸道和毫无意义。 这里可是很方便于让亿万双眼睛监督的地方,不比书局杂志社,只有几位编辑审查,怕一时疏漏而让剽窃客领了稿费去,让他们赔了稿费又吃官司。你这博客圈子有这玩艺么? 难为圈主老牛先生为了我今天推送的这篇日志和胡杨圈管违例向圈子内部读者推荐阅读它的事情,竟然恼羞成怒在圈子公告上发表了充满火药味的《公告》(其实就是向象我这样“不听话”、坚持不贴标签、拂了他的意的圈友下驱逐令。他那神气十足的庄园主老大派头,实在令人又好笑又好恼),并且生怕我不知对圈主权威和他定的规矩心怀敬畏,一天之内竟在我的博客评论栏上三次公开发表这条同样内容的警告: “你好!《文学港湾》不受理没有【原创】字样的作品,请今后凡是此类作品,不用向本圈推荐。谢过!” 一个博客圈子要以圈友为本的理念,才能凝聚众多圈友的力量,以实现稿丰、优质、特色优势,吸引广大读者、成为国内外知名博客圈子的目标。如果没有海纳百川的胸怀、泰山不让一篑土的精神,就成不了名博圈子;假若管理圈子的队伍不讲民主精神、妄自尊大、独断专行,不充分尊重圈友的劳动,把圈子当成自家的菜园子和公司来看待圈友,动辄就删除人家的文章、以主子盛气凌人口气教训人、开除人,就会使圈子内部怨声载道、威信倒地、众叛亲离、人气散失。这样傲慢、近视的圈主和管理员的度量和管理水平不会高到哪里去,这样的圈子肯定也不会有多大的发展前途。 好吧!既然圈主坚持认为自己有权制定并实行,与版业行规和反剽窃社会公认标准完全不同的奇异标准,那么,为了不让老牛和其他圈管为难,即日起退出你们的《文学港湾》圈子。先生们,请继续你们可笑的捍卫标签事业吧! |